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中粮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地产第届董事没有虚假记载、议决议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中粮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8月10日以当面送达、地产第届董事传真及电子邮件送达的议决议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8月21日召开,中粮应到董事9人,地产第届董事实到董事7人,议决议董事柳丁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中粮委托董事殷建豪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地产第届董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议决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中粮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地产第届董事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议决议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半年度利润不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张宝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张宝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截止。张宝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一职。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我们通过了解张宝泉先生的简历和基本情况,认为候选人具备相应的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张宝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二)候选人不存在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冯安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冯安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截止。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我们通过了解冯安静先生的简历和基本情况,认为候选人具备相应的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冯安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二)候选人不存在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特此公告。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四日
(来源:集团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