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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个!2023年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预研究项目清单(第二批)发布

发布时间:2024-11-15 15:31:09

  【化工仪器网 标准发布】为加强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的个年国前期研究和技术储备,提高标准编制质量和效率,生态近期监测司组织开展了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预研究工作试点,环境现将36个项目纳入2023年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预研究项目清单(第二批)(见下表)。监测究项
   2023 年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预研究 项目清单(第二批)   其中包括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标准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预研测定 气相色谱法(修订 HJ 38-201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修订 GB/T 16157-1996)、目清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 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修订 HJ 655-2013)、单第水质 六价铬的个年国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修订 GB 7467-1987)、近岸海域水质自动监测技术规范(修订 HJ 731-2014)这5个修订标准。生态
   原文如下:
   关于发布2023年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预研究项目清单(第二批)的环境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的前期研究和技术储备,提高标准编制质量和效率,监测究项近期监测司组织开展了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预研究工作试点。标准布现将《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预研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目清测定 气相色谱法(修订HJ 38-2017)》等36个项目纳入2023年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预研究项目清单(第二批)(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预研究工作细则(试行)》《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规则》《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制修订工作细则(试行)》《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订技术导则》(HJ 168-2020)、《环境保护标准编制出版技术指南》(HJ 565-2010)等要求开展预研究工作,编制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
   二、项目预研究周期为18个月,项目承担单位须在此期间开展文献调研、条件试验、实验室间验证等工作,完成标准制修订过程全部实验研究和材料编制工作,于2025年6月30日前向监测司提交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
   三、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要及时跟踪预研究项目研究进展。监测司将对完成预研究的项目组织开展专家论证,对达到立项要求的项目按程序申请立项。立项后的标准制修订项目由预研究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承担。
   四、监测司对预研究项目清单进行动态管理,视情持续征集新的项目纳入清单,并将未按时完成或未达到立项要求的项目从清单中删除。
   请各单位认真开展专家研讨,广泛听取多方意见,严谨科学、扎实高效地推进标准预研究工作,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预研究任务。
   联系人: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 陈春榕
   电话:(010)65646262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吴萌萌
   电话:(010)84943253
   邮箱:bz@cnemc.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乙)
   附件:2023年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预研究项目清单(第二批)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
   2023年12月28日  相关资料下载:

2023年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预研究项目清单(第二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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