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刘义昆
跌倒是老人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伤害死亡的首位原因,发现老年人跌倒时应该怎么办?近日,跌倒卫生部公布《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更需干预提出不要急于扶起,法律要分情况处理。指南
这本是老人一则服务性新闻,却引发广泛关注,跌倒大多数网友对干预技术指南并不感冒,更需干预其关注的法律焦点仍在“老人跌倒扶与不扶”这个热点问题上。
我觉得,指南这个指南还是老人有很强实用性的,譬如“查看有无骨折情形,跌倒如无专业知识,更需干预不要随便搬动,法律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指南这些知识对普通民众救助老人有不错的指导价值。道德的归道德,技术的归技术,不能因为有了“不敢扶”的现实焦虑就忽视这个指南的价值。
当然,还存在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倘若民众都有了干预技术,却不愿出手相助跌倒的老人,那指南也毫无意义。面对各地层出不穷的“彭宇案”,理性的网友说,“还是应该指南一下被诬赖撞到老人后该怎么打官司吧”。公众担心做好事引火烧身,也是可以理解的。
因此,相比于技术指南,当下更需要法律指南——《老年人跌倒干预法律指南》,这个得由司法部门制定,提醒好心的救助者万一遭诬陷,该如何取证,以证明自己清白。
由此更进一步的问题是:如何在立法层面免去救助者的后顾之忧,消除南京彭宇案的恶劣影响。比如德国,法律明文规定在必要情况下公民有义务提供急救,但如果善意救助造成损害,救助者可免责;还有美国、加拿大,更是制定了给伤者、病人的自愿救助者免除责任的“好撒马利亚人法”。法律保障不仅能让伤者得到及时救治,也成为见义勇为者最好的护身符。我国司法部门乃至立法机关是否也可考虑制定这样的法规呢?
责任编辑:hdwmn_LH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