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中粮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地产第届董事没有虚假记载、议决议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中粮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11月17日以当面送达、地产第届董事传真及电子邮件送达的议决议方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11月20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中粮应到董事9人,地产第届董事实到董事9名,议决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中粮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地产第届董事审议通过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中粮地产投资(北京)有限公司承租中粮福临门大厦并接受相关物业服务的议决议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粮地产投资(北京)有限公司日常经营工作的中粮质量及效率,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中粮地产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向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承租中粮福临门大厦写字间并接受控股股东下属企业北京凯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地产第届董事相关物业服务。具体方案如下:中粮地产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向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承租福临门大厦物业13层1-4、议决议8-13单位,承租面积为2031平方米,租金为每年528.28万元人民币,租赁期限为五年。同时中粮地产投资(北京)有限公司接受北京凯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中粮福临门大厦提供的相关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费为每季度285,761.7元,合同期限为五年。
本议案所审议事项属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孙忠人、柳丁、马建平、殷建豪、马德伟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09年9月30日)》本议案。
所审议事项属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孙忠人、柳丁、马建平、殷建豪、马德伟已回避表决。
该事项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来源:集团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