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贵阳讯(记者刘文新)贵州仁恩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销售假药“泰国青草药膏”,销售限违法所得11639.30元,假药进出近日被贵阳市市场监管局行政罚款55500.60元。泰国
2018年3月28日,青草原贵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贵州仁恩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位于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龙国际花园的药膏易经营门店进行执法检查,发现摆放有标签标注名称为“泰国青草药膏”等19个品种的贵州产品共计184盒,产品外包装内容均用外文或繁体字标示。仁恩现场执法人员对标示内容进行查阅,口贸发现这些产品疑似为药品。司被该公司的销售限收银系统有“泰国青草药膏”等产品的销售记录,却无法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等药品经营资质证照。假药进出经初步调查,泰国该公司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等药品经营资质证照,青草执法人员现场查扣了上述产品,药膏易并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韦某、贵州店长韦某启进行了询问调查。
同年4月23日,原贵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委托深圳市欧德宝翻译有限公司“泰国青草药膏”等产品外包装及说明书进行翻译,根据翻译内容,原贵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具了《关于“卧佛牌泰国草药万精油”等19个品种产品的真伪认定意见》:“卧佛牌泰国草药万精油”等19个品种产品按假药论处。
原贵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认定贵州仁恩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销售假药的行为涉嫌违反了《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因此将案件移送贵阳市公安局。2021年5月6日,贵阳市公安局认为该案未达到刑事处罚标准,将该案移送贵阳市市场监管局。
贵阳市市场监管局查证,贵州仁恩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资质证书,其销售的“卧佛牌泰国草药万精油”等假药共19个品种,其中18个品种制定了价格标签,另一款药品“太田胃散”未标示价格标签,该公司主动提供了购进凭证记录。经核算,该公司记录上述“卧佛牌泰国草药万精油”等假药共139盒,库存184盒。销售上述假药的违法所得共计11639.30元,货值金额共计27750.30元。
贵阳市市场监管局认定贵州仁恩贸易有限公司销售上述假药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其违法行为发生在2018年3月28日前,依据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对该公司的处罚适用《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该公司在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市场监管部门至今未接到有消费者关于该公司涉案产品的投诉,在贵阳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查询,未见该公司涉案产品有不良反应记录。贵阳市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规定,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对上述违法行为给予从轻行政处罚:没收“卧佛牌秦国草药万精油”等药品共计184盒;没收违法所得11639.30元;处以货值金额2倍的罚款55500.60元;罚没款共计67139.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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