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多地调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通知,公积自2024年5月18日起,金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款利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率下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月少
5月18日,记者致电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称,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已执行新利率,下调了0.25个百分点。
其中,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
工作人员还表示,贷款人无需另外申请,贷款利率会自动下调,若贷款人不更改每月还款金额,则会自动计算为多还本金,少还利息。
上海
2024年5月18日(含)以后发放的贷款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2024年5月18日之前已发放的贷款,贷款期限为1年的,执行原借款合同利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重庆
2024年5月18日起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利率。2024年5月18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仍执行原合同利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从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辽宁
湖北
对于2024年5月18日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执行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
对于2024年5月18日前已受理未放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
对于2024年5月18日(含)后受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
河南
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一、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由现行的2.6%下调至2.35%,五年期以上由现行的3.1%下调至2.85%。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由现行的3.025%下调至2.775%,五年期以上由现行的3.575%下调至3.325%。
二、对于2024年5月18日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24年5月18日至2024年12月31日仍执行原利率,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下调后的利率标准。
三、对于已经受理且放款日为2024年5月18日(含)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下调后的利率标准。
江苏
江苏省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18日发布通知称,自2024年5月18日起,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775%和3.325%。
2024年5月18日前已经申请但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利率标准,同时完成涉及的相关手续和合同文本利率修改工作。2024年5月18日之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5年1月1日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广东
广州
2024年5月18日起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新利率。
2024年5月18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借款合同约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利率。
江西
江西省住房保障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称,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
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
对2024年5月18日(含)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截至2024年5月18日前已发放的存量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于2025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
四川
成都
2024年5月18日及之后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均执行新利率。
5月18日之前已申请未发放的,自动执行调整后的利率,借款人不需要再办理手续。
2024年5月18日之前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1)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贷款利率将在2025年1月1日进行调整;
(2)贷款期限为1年的,贷款利率不作调整。
安徽
自2024年5月18日起,调整安徽省省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具体如下:
一、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
二、2024年5月18日(含)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新利率执行。2024年5月18日前发放的未到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5年1月1日起按新利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