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粮中粮集团持有的集团、注册于第29类食用油脂商品上的福临第690278号“福临门及图”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依法认定为驰名商标,成为继“中粮”、门及名商“长城”、图商“雪莲”、标被标“海堤”、依法“猴王”之后,认定集团范围内驰名商标家族中的为驰又一新成员。
“福临门及图”商标被依法认定为驰名商标,中粮不仅有利于集团福临门商标的集团维权打假活动,进一步制止 “搭便车”、福临“傍名牌”的门及名商行为,而且对将中粮食品营销公司“福临门”食用油的图商市场开拓、市场销售等起到有力的标被标支持作用。
(来源:集团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