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近日有网友发微博称,微博打拐在沈阳前往北京的请谨D2次列车上,一男一女怀抱一名一岁左右的边界小孩,长相穿着与二人极不相符且一直哭闹。微博打拐该网友怀疑二人为拐卖儿童的请谨人贩。微博引爆网上打拐热潮,边界引起公安部打拐办的微博打拐关注。列车到北京站后,请谨警方将可疑男女带走调查。边界经查,微博打拐警方确认他们是请谨小孩亲生父母。对此,边界小孩父母感到“堵心”。微博打拐该网友网上直播了全过程,请谨最后以删除微博了事。边界(6月2日《新京报》)
应该说,该网友还是很有公益心的,看到令人“怀疑”的一对男女带着一个孩子,没有无动于衷,而是迅速反应。但是,打拐光有热情是不够的,还得具备相应的判断力。该网友恰恰在此犯了错误——他认定这两人是人贩子的依据,仅仅是“小孩长相穿着与二人极不相符,且一直哭闹”,这未免太主观臆断了。其他网友又没有作甄别,只凭着一腔义愤转发微博,最后才猛然发现是“误抓”。
良好的初衷,却造成“堵心”的结局,这反证当下“微博打拐”的不成熟。打拐作为一项涉及面广的警方专项行动,有着很强的专业性,可网友却忽视了必须的认定程序,结果难免适得其反。
“微博打拐”是一把双刃剑,稍不小心,就可能侵犯他人的名誉权,报道中这对父母的遭遇就是典型例证。早在今年年初,由著名学者于建嵘发起的“微博打拐”声势浩大,举国关注,但也引发舆论对其真实效果以及负面效应的质疑,可惜当时并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现在看来,重提这个问题很有必要。网友参与“微博打拐”应该谨守一个边界,就是充当报料人角色,积极提供线索,至于当事人是不是人贩子,则由警方作出判断。警方应该而且只能是打拐行动的主体,网友不能越俎代庖。(望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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