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中粮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地产第届董事没有虚假记载、议决议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中粮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11月12日以当面送达、地产第届董事传真及电子邮件送达的议决议方式发出,会议于2007年11月16日下午在深圳市宝安区新城广场恒丰海悦国际酒店会议室召开,中粮应到董事9人,地产第届董事实到董事6人,议决议董事柳丁、中粮殷建豪因公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地产第届董事委托董事马德伟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马建平因公无法出席本次会议,议决议委托董事长孙忠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中粮公司部分监事、地产第届董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议决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划拨部分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宝安支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宝安支行申请的贰拾亿人民币授信额度已获该行批准。根据公司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将上述部分额度划拨给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使用。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的发展,公司董事会经研究,同意在上述额度中,划拨壹亿人民币额度给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宝安福安实业有限公司使用,划拨壹亿人民币额度给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宝安三联有限公司使用,并由公司对深圳市宝安福安实业有限公司及深圳市宝安三联有限公司使用上述划拨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细化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根据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公司本期发行12亿元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进行细化,具体如下:
1、用2.4亿元偿还商业银行贷款,调整债务结构;
2、用剩余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将之全部用于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营公司广州市鹏万房地产有限公司的中粮万科·金域蓝湾项目(原广州金沙洲项目)的项目开发。
特此公告。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