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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花天海官司始于“调节费”政策 规定如同废纸

发布时间:2024-11-15 15:45:12

申花天海官司始于“调节费”政策 规定如同废纸_中国足协

www.ty42.com 日期:2021-10-28 10:31:00| 评论(已有309723条评论)

文章来源:足球报

记者陈永报道 日前,调节费关于一笔4500万元人民币的申花始于转会费纠纷,天津天海足球俱乐部起诉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天海同废天津市二中院已正式受理。官司规定有意思的政策纸是,这笔纠纷的调节费最初起因却是中国足协的一项政策:引援调节费。

2019赛季,申花始于申花给王永珀开出了4000万的天海同废转会费,但天海方面不同意,官司规定到了2019赛季二次转会期间,政策纸双方达成协议,调节费王永珀加4名年轻球员总计8500万转会到申花。申花始于如此搭售,天海同废是官司规定因为王永珀一个人的转会费过高,明显超过2000万人民币(这也是政策纸引援调节费中内援调节费的限额),而通过搭售,一平均,每个人的转会费都不会超过2000万人民币。

但后来,王永珀完成了转会,申花方面在支付了4000万人民币之后,另外4个人却没有完成转会,申花也没有再给4500万。目前双方各执一词,天海认为申花没完成协议,申花认为我只要了一个人而且给钱了,双方没关系了。

这个事情最终如何裁定是法院的事情,但这个事情的起因归根结底就是引援调节费,如果没有引援调节费,双方围绕王永珀一个人的转会全力谈判便是了,成或不成都是很简单的事情。但随着这笔官司的出现,引援调节费这个弊大于利(外援调节费)、乃至有百害而无一利(内援调节费)的政策再次显现在我们的面前。

实际上,中国足协也曾经谈及引援调节费的弊端,并表态进行调整,但如今,引援调节费的相关规定仍旧没有废除,而围绕引援调节费发生的一些事情,也是颇为滑稽乃至荒诞。

天津天海和上海申花的这次纠纷绝不是因为引援调节费引发的唯一一起纠纷,一个多月前,广州足球俱乐部陷入困境。随后消息显示,广州足球俱乐部也曾经尝试向中国足协要回此前缴纳的引援调节费,这笔费用将近4亿人民币。

已经交出去的钱,为什么广州足球俱乐部还准备要回来呢?原因很简单:引援调节费的政策虽然实施很长时间了,很多俱乐部也都缴纳了引援调节费,但这笔费用如何入账及使用一直都是个大问题,也就是说,这笔钱的征收至今缺乏其正当性。

据了解,目前所有的引援调节费都躺在相关的账户上,更关键的是,足协无法给俱乐部开发票。在这种情况下,广州足球俱乐部试图要回引援调节费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实际上,已经缴纳的俱乐部试图要回引援调节费,而有俱乐部至今还拖欠着引援调节费,今年年初,上港集团年报显示,有一笔标为“阿瑙引援调节费”、数额为1.4953亿人民币的应付款,也就是说,阿瑙托维奇的引援调节费没有交。

而上海海港足球俱乐部的理由同样充分:你不给我开发票,那我就没法交。不过呢,因为其他俱乐部比如广州、泰山、国安等之前都交了,球迷之间还由此还引发了一波舆论纠纷。

引援调节费设立于2017年中期,当时的设想还是比较清晰的,那时候还是中国足球泡沫化最疯狂的时候,相关方面注意到了这种泡沫化的风险,于是出台了包括引援调节费在内的一系列政策,其中还包括支出限额、限薪令等其它一系列措施。

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引援调节费根本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首先,外援调节费还是有一定的效果的,原因很简单,国外俱乐部并不愿意配合中超俱乐部弄虚作假,尤其是一些联赛正规的如西欧的俱乐部更是如此,由此,我们也不难发现,目前为止中国足协征收的引援调节费,都是和外援相关的。

其次,如果说引援调节费中的外援调节费还有一定作用的话,内援调节费就成了一个笑话。在引援调节费出台之后,根据各方显示的消息,转会费在1亿人民币左右的内援就有多名,至于转会费超过2000万的内援更是数不胜数,但最终给中国足协上报的转会费,清一色的2000万/人。

至于规避的方式就更是多种多样了,比如某球员1个亿,转会交易就2000万,其它8000万通过其它内幕方式交易,当然,还可以像天海申花的交易那样,一名球员搭上几个年轻的小球员,稀释之后每个人都不超过2000万,而且这种方法还可以堂堂正正地进行,中国足协看得一清二楚但也无能为力。

所以,当时内援调节费的规定就是一张废纸,尤其是随着中国足球泡沫化时代的结束,内援调节费更是连废纸都不如。

如果内援调节费只是一张废纸也就罢了,问题的关键是,内援调节费不但没有丝毫好处,反而严重危害了中国足球的发展。

首先,弄虚作假本身就是严重危害中国足球的。说起来,弄虚作假的不仅仅是内援调节费,包括限薪令也是如此。比如有俱乐部会通过发放现金的方式支付薪水(目前这种情况相对较少),或者通过其它形式发放薪水,中国足协虽然三令五申,但其实根本无法规避——而这样的阳奉阴违,对于那些遵守规则的俱乐部也是严重的伤害。

其次,也是最重要的,内援调节费严重伤害了青训俱乐部的利益。众所周知,为了保护青训俱乐部,国际足联规定了“联合机制补偿”,这笔钱是补偿给青训俱乐部的,数额是(转会费-培训补偿)×5%,培训补偿数额不大,所以联合机制补偿实际上大约就是转会费的5%。

如果一名内援转会费是1亿人民币,那么青训俱乐部(12到23周岁注册过的俱乐部)就可以获得500万,但现在,内援调节费设立了,职业俱乐部弄虚作假,1个亿变成了2000万,那么青训俱乐部只能获得100万了。

这400万的差额,现在足以支持一个乙级俱乐部的生存和发展,那么对于青训俱乐部又该是多么大的损害呢?

因为内援调节费这个恶政(外援调节费不能说是恶政,但内援调节费肯定是),青训俱乐部利益严重受损,这必然打击青训俱乐部的热情,中国足球青训自然随之受损。

更需要说明的是,中国足协虽然三令五申强调各俱乐部要及时给青训俱乐部“联合机制补偿”,但往往就是嘴上说说而已,目前为止,仍旧有不少俱乐部在转会操作中存在拖欠青训俱乐部“联合机制补偿”的情况,但足协并没有强制性的措施予以纠正。更需要申明的是,甚至一些大俱乐部的足校面对被拖欠“联合机制补偿”都无能为力,更遑论那些小青训俱乐部了。

所以,目前中国足球的问题,绝不仅仅是政策的问题,中国足协在管理方面同样存在不小的问题。

综合目前有关引援调节费的情况,我们不难发现,引援调节费本身就存在问题,至少目前为止仍旧缺乏法理的正当性:已经征收的引援调节费不给开发票,而且也拒不返还,这原本就是违规的,而没有缴纳引援调节费的俱乐部,现在足协也拿其没有办法,这种情况又造成了不公平现象的出现——单单从这一点而言,引援调节费就应该走进历史的坟墓了。

实际上,在有支出限额、限薪令、奖金限额的情况下,引援调节费已经没有必要设置了,毕竟总支出限额已经可以很有效地规范俱乐部了。

另一方面,即便中国足协最后解决了引援调节费的正当性问题,那么就引援调节费而言,外援调节费是否继续存在或可商榷,但内援调节费这个恶政是必须要废除的了,还是那句话,内援调节费带来的,足协不但没有一分钱的收入,反而闹出了无数的笑话,一群群的“2000万先生”更成为绝佳的讽刺,而此次天海和申花的纠纷,同样源于内援调节费这个恶政。

实际上,中国足协方面并不是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此前采访过程中足协也表示会对这个政策进行研究并进行调整,但调整仅仅是从“等额征收”改变为“差额征收”,即原来征收的是转会费的等额,现在征收的是超过引援调节费的部分的差额。

最后的建议:上策:彻底废除引援调节费,归还各俱乐部缴纳的引援调节费;下策:彻底废除内援调节费,只保留外援调节费。同时,外援调节费在实行“差额征收”的基础上进行“阶梯征收”,从20%、40%逐渐过渡到100%——当然,足协完全可以继续无为而治,任凭相关笑话在中国足坛层出不穷地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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