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2日),杭州户组杭州公安发布《关于2024年积分落户组织方案的发布分落公告》,从二季度开始,年积杭州市区将统一组织三次积分落户申请。织方
二季度积分落户申请从6月1日开始,杭州户组相关积分申请材料需在5月1日前取得,发布分落有时限要求的年积相关指标计算截止至5月1日。6月1日后取得的织方积分纳入下一季度落户应用,以此类推(即9月1日后取得的杭州户组积分纳入四季度落户应用)。三季度积分落户申请从9月1日开始受理,发布分落相关指标计算截至8月1日。年积四季度积分落户申请从12月1日开始,织方相关指标计算截至11月1日。杭州户组
2024年落户分值继续执行100分及以上即可落户。发布分落符合条件的年积申请人可向各派出所户籍窗口提出积分落户申请,也可通过互联网官方平台(警察叔叔App)申报。
特色指标审核规则包括社保和特别贡献分。在杭州市就业并已在本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参加积分落户的社保、居住年限实行省内同城累计互认,其中市外的社保、居住分值赋分标准以省级新市民共性指标规则为准,由落户窗口按群众提交材料赋分,两项相加最高限30分;原户籍地为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的农业转移人口,增加30分,由系统后台赋分。
申请人在规定受理时间按《杭州市居住证积分落户实施细则》相关材料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后,公安机关审核无误的将在申请期次月的15日前公示申请人员信息及核定分值,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相关申请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市公安局提请核查。逾期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对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市公安局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签发《积分落户准入通知书》作为落户凭证。《积分落户准入通知书》有效期为签发之日起60天内,逾期不领取或领取后不办理的,视作放弃本轮入户资格。获准落户的申请人,应在有效期内凭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连续两次放弃的,取消下一轮申请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