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刘胜、湖北通讯员李建)近日,发布湖北省正式发布全国首个《农村地区全域国土综合整治规划设计导则》(后简称《导则》)地方标准,全国全域指导全省农村地区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科学、农村规范建设。国土规划
《导则》包括导则、整治农地整治、地方建设用地整治、标准生态保护与修复等4个部分,湖北要求按照“全域规划、发布整体设计;因地制宜、全国全域科学合理;公众参与、农村共同缔造;尊重历史、国土规划凸显乡村风貌”四大规划设计原则开展工作,整治并提出相关目标、地方工作程序、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
湖北省农村广泛分布于鄂西高山,鄂东北、鄂东南低山丘陵,鄂北岗地丘陵,江汉平原等不同地形地貌地区。针对这一现实情况,《导则》因地制宜提出分区整治指引,统筹考虑各地方实际,划分不同区域的项目整治目标和主要整治任务。
此外,《导则》充分衔接县级、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成果,结合实施方案的目标指标,通过空间安全分析、空间价值研究,以系统思维对空间格局进行优化,对用地进行统一安排和重新布局,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适度宜居、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目标。
“《导则》具有针对性、指导性与可操作性;适用于农村地区全域国土综合整治规划设计;满足了全域全要素综合整治的需要,填补相关标准空白;有效规范了全域国土综合整治规划设计。” 湖北省国土整治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后续还将陆续出台一系列地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