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日报》6月9日头版刊登了一则消息称,维权当地一名公务员上班时间发帖“维权”。公务公信由此,员上“公务员上班时间该不该做私事?”这个话题引起网民议论。班根据悉,司法目前当地纪检部门已介入调查此事。羸弱(6月13日《云南信息报》)
公务员上班时间该不该做私事,维权能不能发帖“维权”?这是公务公信个不言自明的问题。因为根据《公务员法》,员上公务员在上班时间必须“遵守纪律,班根恪守职业道德,司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羸弱不得“玩忽职守,维权贻误工作”。公务公信做私事,员上哪怕是发帖“维权”,显然违背了公务员的职业精神,势必影响到其本职工作的开展、破坏公务人员形象。故而,当地纪检部门介入调查,甚至最终对该名公务员进行批评、惩戒,我觉得无可非议。
真正值得思考的是,为什么这名公务员会不停地借助发帖形式来“维权”?根据报道,该公务员“维权”的起因在于,4年前,其购买了某楼盘的一处精装房,交房时双方因装修的标准不一致引发争议。问题是,既然他已就此向法院提起过诉讼,而且不仅法院作出了民事判决,开发商也悉数履行并进行了赔偿,为什么他还要一再上诉、“维权”,甚至4年中一直没有按法院判决接收住房,而是锲而不舍地在网上发布与此官司有关的帖子呢?
诚然,这其中不排除有双方对于损失认定、赔偿数额存在分歧的成分,该公务员或许觉得4万余元的赔偿太少了、自己吃了亏,但这并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在于,一方面,现阶段不少国人(其中也包括被认为是精英阶层的公务员)法治意识的欠缺、法律信仰的不足。对他们来说,“走法律渠道”具有很大的选择性,但凡有利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判决就竭力维护,不利于自己的便弃如敝履,转而选择发帖、上访,以期通过“大闹大解决”的方式来实现维权。
另一方面,它也与当前司法机关公信力的普遍羸弱密不可分。鉴于频频爆出的司法腐败大案,以及“权大于法”、“人情判决”潜规则的盛行,民众往往很难对法院作出的不利于自身的判决表达信任。即便是如公务员等强势阶层,也会怀疑是否因为自己的对手比自己更强势,从而导致法院判决偏向他那一边。以公务员上班发帖“维权”一事为例,从程序角度看,法院的判决并不存在多大瑕疵,之所以会演变到现在这样,根源就在于当事人对司法机关的不信任。而且,这种不信任在一些阶层、群体中已经成为某种“思维定势”,这无疑是个令人不安的“警讯”。
事实上,自从有了人类社会,便存在利益的冲突,任何制度都不可能保证每次判决绝对公平、公正。这时候,司法机构的公信力对于确保诉讼双方服从判决,使纠纷在法律的框架内解决便显得尤为重要。相比一个公务员上班时间做私事、发帖“维权”,如何扭转司法公信羸弱的现状,重建民众对于法律的信仰,或许才是更为棘手、也更应该引起重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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