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官德功媒体连续披露了不少有关官员道德失范的新闻事件,这与我们国家正在大力倡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大力弘扬优秀文化的大环境显得尤为格格不入。国家公务员局近日发布了《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大纲》,提升其中提出,要在十二五期间,把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列入公务员初任、任职和在职培训的课堂必修内容,将全体公务员轮训一遍,每个公务员培训时间不少于6学时,同时建立培训长效机制,将职业道德培训作为长期培训内容。虽然这一措施的官德功出台并不是上述消极事件的直接结果,但也可谓正当其时,其积极效果值得期待。
尽管如此,提升人们普遍存有疑虑的一个问题在于,官风之端正、官德之提升,课堂仅靠6学时的课堂培训能否收到预期效果,甚至仅靠课堂培训这种形式,是否能够真正使公务员队伍的职业道德水准得到应有提升?
这种疑虑不无道理。道德不是官德功科学知识的范畴,而是社会伦理的范畴。一个人道德水平低下,提升主要原因并不在于他不知道怎么做才是道德的,也无法仅通过教授他一套道德行为准则就能提升其道德水准。一定水准的课堂社会道德的形成,有赖于一代又一代社会成员通过日常的言行举止对一定道德准则加以践行,有赖于外部环境通过谴责、排斥等方式对反道德行为的官德功否定性约束。所以说,提升道德不以知识的形式存在于书本当中,而是以社会伦理的形式存在于诸如康德所说的“由商人和家庭妇女所组成的那些混杂的社交聚会中的交谈”之中。有鉴于此,课堂提升公务员职业道德水准的努力,课堂培训固然是一种不错的手段,但是不能止步于此。舍此之外,官德功还有更重要的方面需要给予重视。
所谓言传胜于身教,提升正面的课堂教育引导,固然能够对受众道德水准的提升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听其言”的影响力远远赶不上“观其行”。数量庞大的课堂公务员队伍不仅看课堂上老师说了什么,更要看有道德和无道德得到的是何种对待。如果说一套做一套,恪守道德的人总是吃亏,投机钻营的人反而处处逢源、平步青云,恐怕再多的道德说教也是枉然。反之,如果品行良好之人能受到重视和重用,道德败坏之人得到应有的惩罚,其所形成的示范效应,将远胜6学时甚至600学时的课堂培训。
道德水准的提高,不能光靠自上而下的评判,而是需要更高程度的社会公众参与。道德不像真理,由少数人掌握。道德就存在于普通人的日常生活中,由最为广大的普通民众决定,而不是由少数精英决定。因而,单向自上而下的道德评判在理论上必然是片面的、有局限的。历史经验还表明,这种单向的道德评判,容易造成道德的异化,成为政治倾轧或者政治包庇的说辞。因此,提高公务员队伍的道德水准,不仅要依靠主政者鼓励先进、惩治道德败坏者的实际行动,更要引入社会公众参与,让社会舆论、群众口碑在对官员的评价中占据更加重要的分量。
需要特别提出的是,不同种类公务人员的道德要求也是不同的。对于普通公务员而言,更注重法律的约束,在道德方面一般仅要求具备普通人的道德即可。而对于一定级别或者一定职务的官员,对其道德要求应当远高于普通人的道德。如果以过高的标准来要求所有公务人员,不仅没有必要,而且难以实行,会使道德要求流于形式,甚至走向伪道德。如果仅按照一般性道德标准要求那些本应具备更高道德标准的公务人员,则会不时出现社会评价与组织评价严重脱节的情形。各得其所、各守其份,当是对体系庞杂的公务员队伍更为贴切的道德要求,而不是简单地一刀切,或失之过苛,或失之过宽。(代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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