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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屯河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5 17:48:5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中粮准确和完整,屯河并对公告中的年度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股东公告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决议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粮新疆屯河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5月6日11:00时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中粮出席会议的屯河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0名,代表股份672,年度569,411股,占公司总股份1,股东公告005,604,226股的66.88%。公司部分董事、决议监事、中粮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屯河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年度公司董事长郑弘波先生授权公司执行董事李明先生主持会议。股东公告符合《公司法》、决议《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按照既定议题,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公司2007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672,569,41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672,569,41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672,569,41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股。

(四)、审议《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672,569,41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1、不进行利润分配

同意672,569,41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672,569,41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审议《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672,569,41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七)、审议《关于公司2008年向中粮集团和中粮财务有限公司申请15亿元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

同意73,250,21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回避599,319,200股。

(八)、审议《关于公司2008年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业务的议案》;

同意672,569,41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九)、审议《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长奖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672,569,41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赵玉吉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同意672,569,41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选举肖义南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同意672,569,41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张晓红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意见认为: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粮新疆屯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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