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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华西临床医学院成都校友联谊会成立

发布时间:2024-11-15 18:33:25

    2006年7月11日下午,川大床医成都四川大学华西临床医学院成都校友联谊会成立大会在医院办公楼三会议室隆重召开。学华西临学院校友院党政领导石应康、联谊立郑尚维、川大床医成都曾智、学华西临学院校友邓绍林、联谊立周瑞敏、川大床医成都李为民、学华西临学院校友敬静,联谊立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川大床医成都以及华西临床医学院成都校友联谊会的学华西临学院校友会长、副会长、联谊立秘书长、川大床医成都秘书及理事会成员参加了会议。学华西临学院校友会议由党委副书记邓绍林主持。联谊立     首先,由院党委书记郑尚维宣读四川大学校友会对同意成立华西临床医学院成都校友联谊会的批复。院长石应康致辞,他对四川大学华西临床医学院成都校友联谊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的祝贺,希望成都校友联谊会在联络校友、开展活动、组织今年四川大学110周年校庆和明年115周年院庆的接待、拓展全国各地乃至海外校友联谊会等工作中发挥核心骨干作用,他表示,随着学院、医院的发展,对校友会的支持力度也会逐渐加大,希望第一届校友联谊会的各位校友共同努力,开创校友联谊会工作的新局面。院党委副书记周瑞敏在会上宣读了成都校友联谊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秘书及理事会成员名单,院党委副书记敬静宣读了联谊会的章程,全体参会人员鼓掌通过。郑尚维书记为华西临床医学院成都校友联谊会的会长周荣丰,副会长柴源、刘宗父颁发了荣誉证书。    副院长李为民在会上通报了校庆工作方案及工作进展情况。联谊长副会长柴源介绍了联谊会近期主要工作,希望各位理事在收集、整理校友信息和校友成果、组织接待今年校庆工作、筹备明年院庆的组织接待工作等方面共同努力。联谊会会长周荣丰致辞,他说,各位参与联谊会工作的校友都满怀对母校的深情厚意,大家共同努力一定能做好联谊会的工作,他感谢学院党政领导对联谊会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一定要按照联谊会章程,竭尽全力做好联谊会各项工作,使联谊会真正成为联系校友和学院的桥梁和纽带。随后学院党政领导与参会人员集体合影留念。 附:1、华西临床医学院成都校友联谊会组成人员会  长:周荣丰副会长:柴  源、 郑竹虚、 刘宗父秘书长:李为民、邓绍林秘  书:徐才刚、 黄勇、李正赤理  事:谭天秩、 穆国尧、 龚锦源、 罗建国、 孔凡成、 彭明惺、 梁德蓉、刘宗父、 邓开鸿、  周姒娴、 况金贵、 张玉芳、 梁传余、 吕重九、安惠民、 霍克均、 李振英、 赵  杨、 杨荣瑜、  刘先蓉、 马行一、 沈学宁、 常华远、 李  虹、 李幼平、 万学红、 程南生、毛  庆、 邓学文、 宋  彬、 付  平、 毛  兵、 黄 河、 董  强、易  群、 向  兵、 赁  可、 李建军、 何  川、 谢莉萍、 陈心传、马洪兵、 黄晓鸥、 唐  韬、 秦  垦、 成翼娟、 李继平、 蒋晓莲、李  萍、 刘锦琳、 宋昊岚、刘荣波、 刘陇黔、 姜永东、 刘战培、 欧阳赣彬、付艳军、 吴康敏、王红静、  陈 静#p#分页标题#e#2、四川大学华西临床医学院成都校友联谊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四川大学华西临床医学院成都校友联谊会第二条 本团体是由在华西临床医学院成都地区工作或居住的四川大学华西临床医学院校友自愿组成的社团组织,是四川大学校友会在华西临床医学院成都的分支机构。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是:   (一)密切校友之间、校友和母校之间的联系和团结;通过各种方式,组织开展信息交流、学术交流和科技协作,努力为母校和地方的合作牵线搭桥,为成都和临床医学院的社会经济发展做贡献,也为母校的发展做贡献;    (二)继承发扬\"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校训精神和\"厚德 精业 求实 创新\"的院训精神,为民族的富强和祖国的统一做贡献。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四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一) 承办临床医学院成都地区四川大学校庆纪念活动;   (二) 承办学术会议与学术交流;   (三) 开展科技信息交流;   (四) 推广高新技术与产品;   (五) 组织校友联谊、互助活动;   (六) 组织人才培训;   (七) 开展社会公益活动;第三章会员第五条 本团体的会员为个人会员。第六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 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 在成都地区工作、生活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凡曾在四川大学华西临床医学院各个时期的毕业生、肄业生、进修生、短训班学员等;2、曾经和现在正在四川大学华西临床医学院任教、任职者;3、曾经和正在兼职的兼职老师、访问学者、客座教授、名誉教授及其他兼职人员第七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 向本团体正式登记;   (二) 经秘书处审核通过;   (三) 由理事会批准,列入会员名册。第八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p#分页标题#e#   (二) 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 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 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五)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九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二) 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   (三) 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 按规定交纳会费及自愿向本会捐赠活动经费或基金;   (五) 向本团体反映情况;   (六) 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第十条 会员长期不交纳会费或无故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第十一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秘书处审查,提交理事会表决通过,取消其会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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