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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消委会发布上半年投诉分析报告:虚假宣传、“免费送”等侵权套路上榜

发布时间:2024-11-15 14:53:31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刘铭)7月13日,免费送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发布2023年上半年消费者投诉信息统计分析报告。川省报告显示,消委虚假宣传上半年,布上半年报告榜四川省各级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1458件,投诉解决30324件,分析解决率达96.4%,等侵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28.71万元。权套

报告显示,免费送上半年网络直播虚假宣传问题凸显、川省“免费送”营销套路多发、消委虚假宣传教育培训投诉居高不下、布上半年报告榜食品安全问题不容忽视。投诉

质量问题投诉环比下降

在上半年的分析消费者投诉案件中,按投诉性质划分,等侵涉及质量问题方面的投诉案件10923件,占总量的34.72%;售后服务问题5550件,占17.64%;价格问题4370件,占13.89%;合同问题3084件,占9.80%;安全问题2440件,占7.76%;虚假宣传问题2246件,占7.14%;计量问题722件,占2.3%;假冒问题636件,占2.02%;人格尊严问题252件,占0.80%;其他问题1235件,占3.93%。

投诉性质比例。数据来源:四川省消委会

从统计数据来看,商品及服务质量问题居首,但质量问题投诉环比下降明显,说明产品质量有向好趋势。与2022年同期相比,价格投诉增幅居第一位,尤其是涉及节假日消费的产品和服务价格波动是消费者投诉的重点。

按商品种类来分,涉及食品类、服装鞋帽类和家用电子电器类的消费者投诉居前三位。与2022年同期相比,涉及医药及医疗用品类、服装鞋帽类、首饰及文体用品类等投诉呈上升趋势,房屋及建材类、家用电子电器类、交通工具类等呈下降趋势。

按服务种类来分,涉及社会生活服务、销售服务、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的消费者投诉居前三位。与2022年同期相比,涉及社会生活服务类、公共设施服务、教育培训服务等的投诉呈上升趋势,互联网服务、销售服务、旅游服务等呈下降趋势。

网络直播虚假宣传问题凸显

网络直播销售模式快速发展,吸引了大量的网络直播观众和潜在消费者,但其虚假宣传引发的消费投诉不断发生。其中,低价引流和“套娃式”收费最为典型。例如,直播商以主打低价的广告吸引消费者购买开店课程、带货课程等,消费者在支付第一笔费用后,往往陷入层层收费套路,进而被不断骗取钱财。

5月15日,消费者杨女士向宜宾市临港经济开发区消委会投诉,临港经济开发区某技术有限公司在某直播平台中推送广告称,原价值1398元的店铺已优惠至398元,加入后不仅有流量扶持,还能快速出单赚钱。杨女士购买后,却被告知需再支付1250元才能获得稳定货源,后又以“帮助提高销售”为由,诱导杨女士花费6928元购买各种运营课程和教材,但店铺始终未能“月收入过万”。经临港经济开发区消委会调解,商家扣除相应服务费用后,退还给杨女士4000元。

5月16日,消费者魏先生向广安市广安区消委会投诉称,5月10日,他在某视频平台上被广安区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培训课程吸引,其宣称“原创吸粉视频帮助涨粉、专人指导橱窗带货,并承诺终身免费指导、15天内没有收益全额退款、45天没回本退差价”。魏先生支付198元购课后,发现收效甚微。而指导老师进一步诱导其可升级为4888元、6888元或者8888元的套餐,见魏先生未再购课后便不再回复和解决问题。经广安区消委会调解,商家退还消费者全部费用。

四川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电子商务经营者应严守法律底线,诚信经营,切实承担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定责任。四川省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轻信低价开网店、轻松赚快钱之类的宣传。这些宣传往往只是不法商家诱人入套的话术,背后暗藏风险。签订合同时要明确服务内容、承诺效果及违约责任等。面对升级套餐和增值服务的诱惑,要冷静判断,避免掉入连环套。不要在平台之外,通过私人微信或是第三方联系方式进行交易,不要轻易向陌生账户转账、汇款。一旦发现被骗要立即中止交易,第一时间止损。

“免费送”营销套路多发

商家以免费领产品、虚假承诺效果等方式,诱导消费者大额消费,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引发大量消费投诉。

6月份,广安市岳池县消委会接到三起消费者投诉,都称接到商家的营销电话,宣称可到店免费领取礼品,可到店后才发现领取一款平板电脑学习机需花费2899元购买学习资料。消费者购买后发现电脑里面的教材有误、质价不符,要求退款无果。经岳池县消委调解,商家进行了退款处理。

3月28日,70多岁的张大爷到内江市东兴区消委会投诉称,2022年12月,他收到了一个免费的快递包裹,里面是一台评书机和几张宣传单、一份承诺书,宣传其销售的药品能战胜一切疾病,并承诺无效退款。张大爷购买了4000余元的产品,服用后无效才发觉被骗。在东兴区消委会的帮助下,商家退款1300元。该医疗机构涉嫌虚假宣传,已移交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查处。

四川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面对商家各种形式的促销活动,消费者应当谨慎对待,根据自身情况理性选择,谨防不良商家利用“免费送”营销套路高价推销相关产品。选购过程中,应详细了解是否存在额外收费项目。要在正规渠道购买商品,及时检查标志标识,并保存好相关购买凭证。

教育培训投诉居高不下

据统计,与2022年同期相比,教育培训服务投诉呈上升趋势。四川贝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暂停营业、成都美吉姆早教机构深陷闭店风波,无法继续为消费者提供服务和退还钱款,出现不少群体性投诉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教育培训机构卷款“跑路”、退费难、虚假宣传等问题,让消费者十分困扰。

5月29日,消费者鲁女士向泸州市消委会投诉称,在北京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缴纳了2.78万元购买培训课程,双方约定考试不过退款。鲁女士于今年2月向该公司提交了退款申请,但至今仍未收到退款。经泸州市消委会调解,该公司按协议约定退还消费者2.78万元。

四川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选择培训机构时,一定要选择具备办学资质的机构,要查看《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家长为孩子选择培训课程时,可通过四川省校外培训机构信息管理平台家长端“彩虹钥匙”APP查询授课老师公示情况,并通过“彩虹钥匙”APP购课、销课,勿向培训机构和个人账户直接缴纳培训费,以防造成经济损失。购课时,要签订合同,对培训内容、培训期限、收费金额、退费标准及违约责任等约定清楚。

食品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上半年食品类投诉量4288件,位居商品类投诉量榜首,主要有销售过期、变质、腐败、有异物、感官异常的食品;经营者以次充好、捆绑搭售食品;部分经营者存在缺斤少两、低标高结等问题。

雅安市荥经县消费者程女士向荥经县消委会投诉称,今年6月3日晚上8时许,她在某超市购买了一袋面包,4日早上打开发现面包已经发霉变质,面包表面可见黑色小点,外包装标签上显示“包装日期2023-06-03,保质日期:2023-06-04”。程女士认为面包在保质期内出现变质情况,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经调解,超市赔偿1000元。荥经县市场监管局对经营者进行了行政约谈指导。

5月3日,消费者陈女士向资阳市乐至县消委会南塔分会投诉称,在某外卖平台购买的果冻布丁,在食用过程中发现其中一个果冻有蜘蛛状异物附在上面,但商家拒绝处理,称应由厂家来承担责任。经南塔分会核实相关证据后,判定涉案果冻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经协商,商家同意赔偿消费者1000元。

预付式消费纠纷持续高发

预付式消费主要发生在教育培训、餐饮、健身、美容美发等行业中,涉及其的投诉主要表现为商家“跑路”,消费者维权难;霸王条款频现,消费者退款难;商家承诺不兑现,消费者取证难;商家变更约定事项,消费者解约难。

5月7日,南充市南部县消委会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其在某减肥馆花费4000元购买套餐,在套餐未使用完时,原经营者将店铺转让,新承接店铺的经营者拒绝全部履行原套餐。南部县消委会核实,该店铺进行转让时,未对消费者售后服务进行约定。经调解,前商家和现商家各自承担50%责任,共退还消费者1680元。

5月3日,自贡市大安区消委会接到消费者林先生投诉,称其于2022年9月在大安区梦幻海螺湾水世界内“某某湾火锅大院”参加餐饮充值活动,共充值2700元,之后需要用餐联系时却无人接听电话,到现场发现该店已经停业。经大安区消委会调查核实,该商家已经于2022年11月暂停营业,重新开业时间待定。经调解,商家当面向消费者道歉,承诺消费者可在火锅店重新开业后继续使用充值余额。

农村消费环境建设亟待加强

近年来,农村消费环境不断改善,但市场上假冒伪劣、虚假宣传、流动营销难维权等问题仍然存在。

2月1日,巴中市南江县赶场镇村民杨某某等48人向南江县消委会投诉称,他们于2022年12月在赶场镇遇到净水器宣传活动,宣称购机后能在当年12月30日前获得1200元的红包返还。可到期后,却只收到了120元的红包。经南江县消委会调解,经销商为73户消费者每户返还300元,共计2.19万元。同时,南江县市场监管局对净水器销售方涉嫌消费误导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5月30日,泸州市叙永县合乐苗族乡石良村农户祝某某向叙永县消委会投诉,称其2月6日与重庆某农业有限公司签订一份《灵芝种植购销合同》,购买了3.18万元的灵芝菌包,种植3个多月后仍未长出灵芝,且部分菌包发生病变霉变。他要求该公司退货退款并赔偿前期投入损失5万余元。叙永县消委会和公司注册地的重庆市江津区消委会启动川渝合作维权跨区域联动联调机制,通过相关部门的专家实地勘查,找准问题根源。经两地消委会联合调解,双方达成公司补偿消费者1.59万元损失,继续提供灵芝种植技术指导及后续的灵芝菌包支持、回收灵芝等调解意见。

四川省消委会表示,农民购买农资产品产生的消费纠纷仍是农村消费难权的重点,因经营者分处各地,异地维权机制能较好第解决跨区域消费纠纷,减少消费者的维权成本。各地消委会应根据农民需求特点,采用更加灵活的方式开展通针对性强的消费维权知识宣传,同时建立健全服务农村基层的消费维权网络体系,提升农村消费维权工作效能。

 

责任编辑:张林保上一条:凝聚合力 为民排忧  河南省漯河市消协四篇“文章”开创消保新诗篇下一条:消委会公益诉求获法院支持 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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