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长沙讯(记者余知都)12月27日,祛眼湖南株洲消费者何女士将一面绣有“一心为民,袋照公正高效”字样的片遭赔礼锦旗送到株洲市消费者委员会,一口一声感谢消委工作人员为自己成功维权。泄露消委
2020年8月以来,解美经朋友推介,容院何女士在株洲东方丽人美容院分数次充值10980元,并退其间何女士在该美容院多次做祛眼袋美容。祛眼2021年11月,袋照她意外发现自己的片遭赔礼祛眼袋前后对比图,被该美容院网站以及多家美容院的泄露消委微信平台以广告形式发布,被发布的解美脸部图片未经任何修饰,熟人一眼便能辨认出来,容院这让她感到很难堪。并退何女士多次上门维权未果,祛眼12月20日,便投诉到株洲市消费者委员会。
接到何女士的投诉后,工作人员经过调查了解,确定情况属实,现场向美容院负责人宣讲《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消委会认为,未经消费者同意私自转发消费者图像涉嫌侵害消费者人格权,涉嫌泄露公民个人信息,须承担法律责任。经调解,商家认识到该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主动删除了发布的图片,并向何女士道歉,退还何女士全部消费款10980元,以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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