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市金湖县为了让“清网”行动中尚未归案的竞标12名逃犯尽快落网,该县公安局在10月22日下午对这12名逃犯进行了内部公开竞标。抓逃12名逃犯已被民警竞投一空。犯更记者昨天下午赶到该局采访时发现,像场秀所有竞标成功的画虎民警都已分赴全国各地抓捕他们的目标。(10月25日《扬子晚报》)
就在青岛市公安局大震荡,类犬人们对公安系统纷纷诟病的竞标背景下,江苏淮安市金湖县对“清网”行动中尚未归案的抓逃逃犯进行内部公开竞标,这应算是犯更一种“制度创新”,想调动民警破案的像场秀积极性、展现公安系统的画虎良好风貌。只不过,类犬相关活动组织者可能根本就不理解“竞标”为何物,竞标这更像是抓逃一场“画虎不成反类犬”的秀。
竞标首先是犯更一种商业行为,卖家将所售物品卖给最高出价者,而“买者”也自然会从中得到更大的利益。而金湖县此次的“抓逃竞标”,却丝毫看不出“竞标”的样子。
首先,作为此次“目标”的在逃犯们,属于“未掌握商品”,在“清网”行动中漏网、更有甚者已经“在逃五年以上”,而且当地警方此次招标抓捕之前也已下了狠功夫,“中标”后要在一个月内抓获在逃嫌疑人难度可想而知。五年没抓得着的逃犯,立下军令状就一定抓得到?此等“招标”,看似是调动民警积极性,实则更像强发“烫手山芋”。
再者,作为“竞标者”的一线民警,抓捕罪犯、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保卫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本就是他们的神圣职责,现在竟然要“抢”着才能有抓捕逃犯的机会,是治安太好、案件不够民警分得了吗?显然不是。“中标组”要交1000元保证金,如期抓回逃犯的抓捕组,不但给予5000元奖励,还将在公务员年度考核和提拔任用时优先考虑;凡未能如期追回逃犯的,扣罚1000元保证金,组长即中标民警要向局党委作出书面检讨。与经济利益一沾边,职责便难与“神圣”挂钩了。
5000元的奖励买不了一平米住房,而扣罚1000元保证金,对于民警来说更可以算是“毛毛雨”,那么既然是“竞标”,其利益何在?金湖县公安局党委委员王怀信一语破天机“此次中标民警也是有门槛的,都是年龄在30岁左右的副股职以上民警,从政治上,他们需要进步”。此次被竞标的12名逃犯“有7名是金湖本地人,还有5名则分布在重庆、贵州、四川等地”——这哪里是抓逃犯。
笔者真的希望有一天,案件少的可怜,以至于民警不得不因为“僧多粥少”而“竞标抓逃”,但现有条件下,公安系统破案率还是有很大提升空间的。民警之于自己的职责还要“竞标”,更像是一场秀,其结果只能是画虎不成反类犬,当前全国都在“走、转、改”,这样的秀还是少一点好。(薛红伟)
(来源:光明网-光明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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