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陈霄)根据工作需要,呼伦号引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伦贝尔分公司空管自动化系统将引接呼伦贝尔空管站海拉尔二次雷达信号。空管
为保障雷达业务的站呼安全顺畅,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签订雷达信号引接协议。伦贝一是尔机明确双方职责。通信服务中继传输链路故障遵循“谁发起谁主管”的司签原则,航管楼至机场线路发起方为呼伦贝尔机场公司;二是订雷达信明确安全责任此雷达信号仅供呼伦贝尔机场公司使用接入自动化使用,机场公司不得私自接入其它终端或为其它第三方提供服务,接协一经发现,呼伦号引呼伦贝尔空管站有权立即停止雷达信号的空管输出,因此造成的站呼一切损失由机场公司承担。机场在使用雷达信号期间,伦贝若影响空管站雷达系统的尔机使用,造成的司签后果由机场承担,空管站有权视情况停止雷达信号输出;三是订雷达信实施业务过程中,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总局空管局和华北空管局所下发的相关管理规定;四是双方应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努力做好雷达信号正常传输的工作;五是双方在适当的条件下建立长效沟通机制,加强业务及人员交流,实现信息共享。
呼伦贝尔空管站将拓宽业务渠道,积极探索与中小机场的合作模式,努力做好中小机场帮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