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中粮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屯河并对其内容的第届董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第合通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次会场结通知于2011年8月3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议现议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1年9月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讯方应参加表决的式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的中粮董事9人。会议的屯河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第届董事有效。第合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次会场结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申请10亿元贷款的议现议议案》。
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讯方需求,公司拟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申请10亿元贷款额度,借款期限12个月。上述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本年度原料收购及生产经营资金(包括水、电、燃料动力、包装物、运费)。
此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1年9月19日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一年九月二日
(来源:集团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