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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公布进口冷链食品五大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11-15 15:58:47

中国消费者报杭州讯(记者郑铁峰)近日,浙江舟山为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理,公布舟山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进口冷链食品五大典型案例。进口

 定海查处一起未及时对进口冷链食品扫码入库案

2021年4月23日,冷链例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海分局对某批发市场猪肉经营户进行检查时,食品发现其未及时对经营的大典一批进口冷链食品猪肉进行扫码入库。此前,型案该经营户也因同类行为被该局处予警告处罚。浙江舟山该局对其依法进行立案调查后,公布予以罚款5000元处罚。进口

普陀查处一起餐饮店使用无“三证一码”牛肉案

2020年12月10日,冷链例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食品辖区内某餐饮单位仓库内有两袋用于菜品制作的大典进口牛霖,共11.392千克,型案但无有效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浙江舟山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及浙冷链系统溯源码。该局现场对该批牛霖进行扣押,并于同日立案调查。

经调查,该餐饮单位在经营期间从宁波某公司购进21.85千克进口牛霖用于菜品制作提供给消费者,但无法提供准确的“三证一码”。2021年2月25日,该局对其作出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牛霖11.392千克、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岱山查获一起无合法来源冷冻鸡翅尖案

2021年6月9日,岱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傅某的仓库检查时,发现其近期有过经营销售无合法来源冷冻鸡翅尖的行为,违法货值1800元,违法所得300元。由于傅某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上述进口冷冻鸡翅尖的核酸检测证明和出库证明,该局对其依法进行立案调查,并于2021年8月6日对其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00元、罚款1.5万元、责令其停产停业15天的行政处罚。

嵊泗查获一起非法经营进口冷链食品案

2021年5月18日,嵊泗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某水产公司冷库内进行检查,现场查获进口冷冻水产品黑腹无鳔鲉315公斤。经调查,该批进口冷冻水产品为县中心农贸市场2家水产品经营户存放。由于其无法提供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及浙冷链系统溯源码,涉嫌非法经营进口冷链食品,该局当场对该涉案产品实施扣押,于5月20日依法立案查处。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新城查获一批无合法来源进口牛肉案

2021年3月12日,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某小吃店进行检查,在其店内冰箱下层发现牛骨1箱,产品重量11.94千克。由于该店无法提供相对应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及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执法人员当场对涉案产品实施查封。

经调查,上述牛骨从宁波某食品贸易有限公司进货,共支付进货款354元。至查获日,上述牛骨货值金额为286.56元,无违法所得。该局根据相关规定对该店作出没收上述牛骨11.94千克、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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