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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的个税制度需要减免的艺术

发布时间:2024-11-15 17:04:15

N舒圣祥

  昨天两条个税新闻耐人寻味:财政部最新数据显示,公平2011年个税收入提前两个月完成全年个税收入5200亿元的个度需的艺目标;另一条是,网上流传的税制术“香港单身青年年收入17.8万港元,只需缴税729港元”微博,减免经人民日报调查属实,公平年收入20万港元的个度需的艺已婚人士更是只需纳税193港元。(11月10日《人民日报》)

  大陆个税起征点提高至3500元/月后,税制术10月个税收入352.37亿元,减免同比减少11亿元。公平按财政部计算,个度需的艺全年个税收入将减1600亿元。税制术这相对于5200亿元的减免个税收入目标,减负幅度达31%。公平但公众仍感到不满意,个度需的艺特别是税制术在与香港个税对比之下。

  事实上,香港个税收入占财政收入比例并不低,达7%,可为什么香港中产阶层能享受如此低廉的个税呢?因为香港个税制度很好体现了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香港年收入100万港元以上的84000多人,承担了薪俸税总额的62.06%,富者承担更多个税,中低收入者自然可以少缴或免缴个税,公平性也就油然而生。

  大陆调节收入分配的个税功能未能得到有效发挥,这也是公众在个税起征点大幅提高后依然多有不满的主要原因。公平高效的个税制度有两个特点:一是“抠门”,尽可能堵住富者的逃税漏洞;二是“大方”,为了减轻普通民众的税负,准备越来越多的减免项目。而我们只是在不断提高“起征点”,如此眉毛胡子一把抓的税收优惠,既效率不高,也不公平。

  借鉴香港经验,应该试点以家庭为单位计税,有孩子的家庭有抚养孩子的扣除项,有老人的家庭有赡养老人的扣除项……评价个税制度是否公平高效,奥妙就在于其减免税收的艺术,操作得当,不仅有经济效益,更有社会效益,让民众真切得到和感受到“共享发展成果”。

责任编辑:hdwmn_c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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