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辽东都司军屯有什么作用?明朝明朝明朝军事屯田为什么迅速发展了起来?趣历史小编带来详细的文章供大家参考。
自洪武七年(1374年),辽东明朝在辽东都司辖境内开始实行军屯。都司朱元璋对此极为重视,军屯军事经常告诫臣下必须做好辽东等地的作用军屯工作。即使在晚年,屯田他还敕令肃王、迅速晋王等辽东藩王,发展及时督率兵士屯种,明朝明朝并令一年当中要三次向他汇报军屯情况:“五月,辽东一报禾苗长养何如;七月,都司再报结实何如;十月,军屯军事又报所收籽粒若干?作用”。以期“一岁三报,屯田不惟使朕知边储虚实,迅速而屯军亦不至懈力矣。”
一、辽东都司军屯的情况
辽东都司军屯的成员,主要是朱元璋征发的应征士兵。其次是因罪充军的犯人,以及少数民族的归化部落人员。
在辽东都司军屯中,又以卫所正军屯田为主。但正军有耕、战双重任务,安排好耕、戍卫的比例,才能很好地完成这个双重任务。关于耕守比例,大体上是因时、因地进行调整。特别是因时不同的差异较大。
明初,辽东都司军士的守屯比例,一般规定是二分守城,八分屯种;到了明末这种比例则直接倒转了过来。不过,即使同时期,规定的比例也不尽相同。有的卫所是八分守城,二分屯种,有的卫所是二分守城,八分屯种。
甚至有的卫所,如广宁等五卫,洪武初年,因为须供给辽府,“全伍屯田”。所以说起来,此时的卫所士兵屯守分数并不具有十分严格的标准。会因时因地因事而有着不同的比例。
到了洪武十一年,才命五军都督府更定屯田法,主要原则是“凡卫所系冲要都卫及王府护卫军士,以十之五屯田;余卫所以十之五和五之四。即在冲要卫所处,屯守中半;在非冲要地区的卫所,则是二八守屯,二分守城,八分屯种”。
规定虽然是如此,但往往还是有例外,就辽东都司而言,为了省海运民粮转输供给艰难的困扰,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朱元璋下令,辽东定辽等二十一卫军士,自二十八年起“俱令屯田自食”。
就当时辽东都司的情况说,二十一卫的军士都从事屯田是极有可能的。
第一,当时边境安谧无事,明军还处于攻势;
第二,辽东都司以北还有奴儿干都司所属卫所作为辽东的外围防线;
第三,辽东土地基本为军屯。不像山西、陕西边民杂处那么复杂,军田民田犬牙交错。
军屯的管理也有一定的规定。一般来说,卫所屯田的管理和卫的组织相同。卫指挥使设指挥一人,指挥同知二人,指挥佥事四人,分理卫所诸事。
其中主要的项目是屯种。管屯田的也叫佥事。佥事以下管理屯田的,是千户、百户等。这是一般正常的编制。辽东都司的编制除此之外,还专门设置了“管屯把总”以加强对辽东地区屯田的管理。
辽东都司军屯的生产组织,是以屯为基本单位。屯,有时就是所。一屯有若干人或若干户。屯的基层组织就是“屯所”,及“屯田百户所”。屯田百户之上有千户所,再往上则是卫。为了防御敌人的骚扰,有时数“屯”合为一“堡”,泛称为“屯堡”。
屯堡所属屯数也大多因地制宜。万历年间所刊发《开原图说》,所记录的二十堡的绝大多数,都标有屯数和屯名。图说中虽标记为“民屯”,但实际上都为军屯。这些屯数目很多,如辽东都司三万卫所在地开原城,有威远堡、靖安堡、松山堡。
而辽东都司军屯用的耕牛、农具和种粮,大多由明朝户部提供。永乐二年,“调耕牛万头,至辽东”,分给屯田军士使用。宣德七年,辽东都司诸卫屯种耕牛大缺,明朝再次输送一万头牛补给辽东不足。同年五月,还下达敕令要求广宁、开原马市所买牛畜,给宁远诸位所屯重用,成化12年,给辽阳东州等五堡军士田五十亩,并牛价银一两,据《万历会典》记载洪武二十六年全国屯牛的总数,二十五万五千六百六十四只,辽东都司屯牛就占一万三千八百七十八只。
而对于新开垦军屯的屯粮征收,明朝往往会给予一定的延缓,如洪武二十七年九月,朱元璋命辽王府校尉军事屯田自食,与定辽等卫屯卒十年后始收其租,并由官方解决农具耕牛问题,同时规定晚征屯赋,这样就有利的调动了辽东都司下各卫军屯的积极性,军事屯田因而迅速发展起来。
二、辽东都司军屯的作用
辽东都司军屯,对明朝历史的发展,特别是对东北政治、经济的发展都起过重大作用。
首先,通过军屯,“强兵足食”。
辽东都司自推广屯种以来,解决了很大一部分粮饷问题,当时,卫所管理的俸禄是:指挥使一员,正三品,岁给禄米六百石;指挥同知二员,从三品,岁给禄米五百石;指挥佥事四员,正四品,岁给禄米四百石;卫镇抚二员,从五品,岁给禄米一百五十石;所正户一员,正千户一员,正五品,岁给禄米二百二十石。这些官员的禄米和士卒的食用,基本有卫军屯粮攻击。卫所兵士屯田自给,既锻炼了士兵,又充实了粮饷。王圻的《续文献通考》记载“屯田乃足食足兵之要道”,“所以边围富强,不烦转运”。
其次,恢复和发展了辽东的社会经济。
通过军屯,连续开垦了许多荒地,扩大了东北的耕地面积。辽东屯田,从洪武年间开始到永乐年间,为二万五千三百顷,粮七十一万六千石有奇,这是户部郎中毛泰在一道奏疏中说到的辽东军屯情况。永乐十七年时,“原额屯两万一千一百七十一顷五十亩,该粮六十三五五千一百四十五石”。宣德年间,据毛泰所奏,屯军有四万五千四百。辽东都司屯田制,每兵士屯田五十亩。应有屯地二万二千七百顷。
正统初年,屯田数量上升到三万一千六百二十顷。其中海州卫、盖州卫和金州卫军屯面积最多。当时辽东都司辖境内的军屯土地比比皆是。特别是辽东都司治所的辽阳城附近,更是“岁有羡余,数千里阡陌纵横相连,屯堡相望”。屯种的农产品极为丰富,主要的农产品有黍、稷、稻、粱、麋、粟、豆等。由于军屯增加了粮食,根据《明史》记载辽东都司已达到“各卫禀充实,红腐相因”的程度,这虽然有些夸张,但也多少反映出当时社会财富增加的事实。
再次,辽东都司军屯稳定了明朝对辽东地区的统治。
由于军屯的推广,使得兵农结合,守战有备,并促进了辽东地区经济的发展。不仅如此,由于辽东军屯在供给官军俸粮方面起到了极大的作用。军士屯田自给的模式,即减轻了农民对军需的负担,也减少了内地向辽东地区转运物资的损耗,极大的缓解了这一地区的百姓负担,极大的提高了明朝对辽东地区统治的巩固与加强。
最后,辽东军屯增加生产,也支援了北边奴儿干都司的费用。奴儿干都司在当时大多数地区是不产粮食的。都司各级官员的俸禄,有很大一部分是辽东都司协助支付的。而部分奴儿干都司归化的游牧民族被迁往辽东都司后,其吃住供给大多也由辽东都司负责,而这些物资的供给则主要还是依靠辽东军屯的产出来供应。
不仅如此,明朝还经常选派辽东官员去奴儿干都司开展边民的归化安抚工作。每次安抚,都会从辽东带去大量的谷物、布帛等物资,输送给女真野人、吉列迷、苦夷等部落。还有去奴儿干地区的工匠、艺人,以及去奴儿干地区的护卫士兵,他们所需的粮饷以及物资,也基本都由辽东都司给予提供。
如宣德二年辽东都司一次就支付了“差往奴儿干官兵三千人,人给行粮七石,总为二万一千石”,这个数字极为可观,除了小部分为关内提供,其余大部分都由辽东都司负责供给。明朝对奴儿干都司地区的统治断断续续持续了近两百年,与辽东都司的军屯支援密不可分。
结语
辽东都司军屯的建设,对加强及巩固明朝在东北地区的统治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它在明朝建国初期的出现,即减轻了饱经战乱后百姓的负担,也在政策层面上促进了明朝对东北地区的开发与建设。虽然在明朝中后期,军屯制度逐渐为统治集团内部的利益既得者所侵蚀,沦为利益腐朽官僚的私人财产,违背了朱元璋原有的以耕养战的政策初衷。但不可否认的是,正是辽东军屯的推广,有力的促进了辽东及辽东所辐射的奴儿干地区与内地的紧密联系,为东北地区成为中国的一部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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