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晶科基金晶科科技发布公告称,科技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晶坪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晶坪”) 近日与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新能源”)、阳光源江西日昇绿 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日昇”)以及聚信弘源(江苏)私募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信弘源”)签署了《泰州光坪日昇晶新能源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成立各方共同设立泰州能源基金,户用该基金拟以股权投资为主要方式直接或间接投资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光伏公司
合伙人及出资结构:
合伙企业成立旨在以股权投资为主要方式直接或间接投资分布式户用光伏项目,投资 目标公司自身或其直接或间接持股企业通过光伏设备租赁、晶科基金项目委托运维等方式 开展分布式户用光伏业务经营,科技实现合伙企业及各合伙人的阳光源利益最大化。经营范围涵盖投资与资产管理、成立股权投资、户用创业投资、光伏公司从事非上市类股 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服务(具体以合伙企业注册地主管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