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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会员免费领取保健品?别信!188名老人被海南一公司诈骗1000多万元...

发布时间:2024-11-15 18:19:32

       近日,加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专门针对老年人的免费集资诈骗案件,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明、领取老人林某顺、保健被海汪某杰、品别骗多李某琼、信名冯某龙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到3年不等刑罚。司诈


       2015年4月至2017年6月期间,加入被告人李某明等人伙同汪某杰作为公司管理层,免费以海南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名义,领取老人通过向中、保健被海老年人发放传单、品别骗多宣传册、信名免费发放小礼品等方式,司诈以售卖蛋白粉、加入羊奶粉等营养保健品为诱饵,吸引中老年人加入该公司的会员,会员价格为每年789元,成为会员后可以每月免费领取一罐蛋白质粉等营养保健品。



       李某明等人及公司业务员又在公司宣讲会、早茶会等场合对会员进行虚假宣传,谎称公司在云南、广西以及越南有农业和渔业产业项目,利润高、分红稳定,吸引会员升级成为VIP会员,参与投资项目并分红。公司吹嘘,VIP会员每投资1万元,每月分红250元,投资越多每月返利越多,投资一年到期后可以返还本金。


       该公司以组织大客户免费境内、境外旅游并免费赠送礼品等方式,诱骗客户多投资。同时,李某明等人按照发展会员的人数和吸引投资金额,规定业务员的工资和提成不同等级,刺激业务员多发展会员,多吸引投资。


       经查,该公司并无实际投资项目,除了客户投资款之外没有合法收入来源,从成立至2017年6月资金链断裂,一直通过“借新还旧”的方式偿还会员本息。被告人李某明等人以该公司名义共骗取188名集资参与人1810.7万元,案发前后仅返还116.9284万元,实际骗取1681.7716万元,数额巨大。


       根据被告人李某明、林某顺、汪某杰、李某琼、冯某龙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明、林某顺、汪某杰、李某琼、冯某龙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到3年不等的刑罚,并处人民币31万元到1.1万元不等的罚金,并判令5名被告人共同承担对集资参与人的退赔责任;尚未追回的违法所得由公安机关继续追缴,依法按比例退赔给集资参与人,退赔后剩余部分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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