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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 鸭边腿检出禁用农药

发布时间:2024-11-15 18:07:52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1月7日,福州福建省福州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1年第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鸭边用农药此次公布的腿检普通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餐饮食品、乳制品、出禁食用农产品等3大类食品,福州共抽检132批次,鸭边用农药其中合格130批次,腿检不合格2批次,出禁不合格率为1.52%。福州

福州市瑞福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所用的鸭边用农药食用农产品鸭边腿(批号2020/9/7),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检出值达32μg/kg。腿检按《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出禁五氯酚酸钠为禁止使用的福州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鸭边用农药五氯酚酸钠属于有机氯农药,腿检由于其水溶性,易造成水或土壤污染,通过食物链作用进入牲畜体内,进而进入人体内,抑制生物代谢过程中氧化磷酸化作用,长期摄入这类物质,可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的损害。

闽侯县善品天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所用的食用农产品黄豆芽(批号2020/9/4),餐饮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值达0.21mg/kg。按《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中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又称防落素、保果灵。长期食用含有4-氯苯氧乙酸钠生产的豆芽,可能会破坏人体激素平衡,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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