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中粮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屯河并对其内容的股份公司公告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有限
近日,中粮公司接到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屯河监察部办公厅环办函【2010】539号《关于解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粮新疆屯河股份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的股份公司公告通知》,通知指出:“中粮新疆屯河股份有限公司14家分公司环境违法问题被环境保护部和监察部联合挂牌督办后,有限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中粮按照《关于做好2009年度环境保护部与监察部第一批联合挂牌督办案件督办工作的屯河函》(环办函[2009]26号)要求,采取有效的股份公司公告措施,督促责任单位积极落实整改。有限2009年年底,中粮环境保护部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对该案件进行了后督察。屯河目前,股份公司公告相关企业基本按要求整改到位。经研究,现同意对该案件解除挂牌督办。”
特此公告。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六月十一日
(来源:集团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