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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部门:打击医疗乱象,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发布时间:2024-11-15 15:29:00

  【化工仪器网 政策法规】在当前的部门社会治理体系中,医疗卫生安全是打击关系到民众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的重要领域。随着医疗行业的医疗医疗不断发展和医疗服务模式的多样化,传统的乱象医疗监督机制已难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因此,全面加强医疗监督跨部门执法联动工作,提升已成为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服务保障公众健康权益的质量迫切需求。近日,部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中央网信办等9部门制定了《关于加强医疗监督跨部门执法联动工作的打击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围绕医疗监督跨部门执法联动的医疗医疗关键工作,从建立工作机制、乱象突出重点执法、全面创新执法手段等三个方面,提升作出了具体要求。服务共分三部分十六条:
   第一部分是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联合监督执法工作机制。《意见》明确要加强医疗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定期会商工作机制,建立联合监督执法工作清单,推进问题线索跨部门联合处置,建立重大案件督办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健全监督执法结果协同运用机制。形成行政-行政、行政-刑事、上下级部门之间的充分联动。
   第二部分是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工作联合监督执法。《意见》要求围绕医疗领域突出问题,联合开展随机抽查、专项整治。明确涉及主要问题的监管部门为牵头部门,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各司其职。明确要规范民营医院发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药等广告和有害信息的行为,严厉打击破坏公平就医秩序的行为。
   第三部分是坚持创新驱动,守正创新助力联合监督执法。《意见》鼓励创新赋能推进监督执法信息共享,建设监督执法平台,通过借助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提高医疗执业活动监督执法效能及水平,探索应用数据模型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强化信用管理和结果应用。
   各地各部门要将医疗监督跨部门执法联动工作统筹推进,完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协同监督执法机制。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全面梳理本部门涉及医疗服务监督事项清单,明晰部门监督责任,确保部门间职责的有效衔接,避免出现监督空白和多头执法,切实提升监督执法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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