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雷锋“学雷锋”活动日,在济南的无须中小学校,孩子们在老师的过多带领下,到敬老院打扫卫生、担忧淡出到福利院看望孤残儿童、教科到社区表演节目等,雷锋“学雷锋”活动如惯例般进行。无须可记者通过学校门口的过多随机调查发现,很多低年级小学生却不知道雷锋是担忧淡出谁。在被问及是教科否知道雷锋时,各类答案可谓五花八门,雷锋最雷的无须答案更令人啼笑皆非:“雷锋是修塔的,他住在雷峰塔里。过多”(3月5日《山东商报》)
每逢“雷锋日”,担忧淡出媒体上除了对“学习雷锋好榜样”的教科重提与呼唤,对“平时无动于衷、‘雷锋日’扎堆做好事”现象的争议和批评,出现最多的便是对“雷锋”淡出教科书的担忧和焦虑。诚然,作为读着“雷锋故事”、在“雷锋精神”熏陶下长大的一代,每当听到看到“雷锋是修塔的,他住在雷峰塔里”、“是我们班雷××的爸爸吗?”这样的回答,笔者心里总会泛起一股恍如隔世的感觉,但尽管如此,我依然坚持认为,对于“雷锋”淡出教科书一事,公众和舆论没必要过多担忧。
毫无疑问,作为一个好人、一个乐于帮助别人的青年,雷锋身上有着许多值得当代人,尤其是年轻人学习的优秀品质。但与此同时,作为“特殊年代”的产物,雷锋身上又不可避免地被烙上某些“不合时宜”的东西。在一个讲究契约精神、公民意识的社会,“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能否被普遍接受,“螺丝钉精神”是否符合时代潮流,这些本身都是需要再讨论和再理解的。
应该看到,今天的青年人尽管可能对“雷锋是谁”越来越模糊,但这并不妨碍其公共意识、公益品格的培养。从云南“90后女孩”铁飞燕勇救4名落水工人到安徽中学生李郎捐万元见义勇为奖金,从“最美中学生”到“最美孕妇”,从“全城吃面”到“幸福饺子”……应该说,相比雷锋所处的那个年代,当下中国的公益氛围无疑是越来越浓郁和强烈了。换言之,“雷锋”虽然淡出了公众视野,但以助人、奉献、公益为核心的“雷锋精神”却保留了下来,并被不断发扬光大。既然如此,我们还有必要为小学生不知“雷锋是谁”而忧虑吗?
事实上,真正值得关注的,是我们这个社会以及整体的法律制度,是否存在阻碍“雷锋精神”弘扬、传承的漏洞与不足。“彭宇案”发生后,曾有人发问:如果雷锋能活到今天,还会做好事吗?这个问题虽然多少有些“关公战秦琼”的味道,却也为我们审视“雷锋精神”提供了又一全新视角。要是我们的法律不能避免“好人流血又流泪”的悲剧一再上演,我们的制度依然在鼓励他人明哲保身,那么再多的呼吁都不可能唤回“雷锋”渐行渐远的脚步。
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与其为书本上“雷锋故事”的多寡、比例争论不休,不如以“雷锋日”为契机,对现行法规条文、见义勇为的申报流程做一番重新检讨、修订。毕竟,“雷锋”一人的感召力量是有限的,但“好撒玛利亚人法”的激励作用却是无穷的。相比而言,后者才是我们这个时代更需要留住的“雷锋”。(王垚烽)
责任编辑:hdwmn_c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