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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拟立电子商务法 明确鼓励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发布时间:2024-11-15 14:21:03

­  资料图:“店小二”为双十一忙碌。中国展王国海 摄

­  中新社北京12月19日电 (记者 梁晓辉 郭金超 张子扬)《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草案)》19日初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拟立草案设专章对跨境电子商务活动作出规定,电商电商称中国鼓励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法务推动建立国家之间跨境电子商务交流合作。明确

­  草案共八章94条,鼓励包括总则、促进电子商务经营主体、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与服务、中国展电子商务交易保障、拟立跨境电子商务、电商电商监督管理、法务法律责任和附则八大部分。明确

­  草案明确了电子商务的鼓励定义,即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进行商品交易或者服务交易的促进经营活动。其中,信息网络包括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商品交易包括有形产品交易和无形产品交易(如数字产品);服务交易是指服务产品交易;经营活动是指以营利性为目的的商务活动,包括上述商品交易、服务交易和相关辅助经营服务活动。

­  对于电子商务经营主体,草案区分了一般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和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并着重对第三方平台作出规定:一是要求其对经营者进行审查,提供稳定、安全服务;二是应当公开、透明地指定平台交易规则;三是遵循重要信息公示、交易记录保存等要求;四是退出的要求。

­  在电子商务交易与服务方面,草案对电子合同、电子支付和快递物流三方面作出了规定。同时,在电子商务交易保障部分,草案着重对电子商务数据信息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作出规定。该部分明确,鼓励数据信息交换共享,保障数据信息的依法有序流动和合理利用,强调电子商务经营者对用户个人信息应采取相应保障措施,并对电子商务数据信息的收集利用及其安全保障作出明确要求。

­  为支持、促进和保障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草案设专章进行规定:国家鼓励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国家推动建立适应跨境电子商务活动需要的监督管理体系,提高通关效率,保障贸易安全,促进贸易便利化;国家推进跨境电子商务活动通关、税收、检验检疫等环节的电子化;推动建立国家之间跨境电子商务交流合作等。

­  草案还规定了对电子商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和社会共治等内容。(完)

责任编辑:郑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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