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中粮准确和完整,屯河并对公告中的第届董事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次决
中粮新疆屯河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07年12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中粮应参加表决的屯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第届董事董事7人。会议的次决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中粮有效。屯河
一、第届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次决议案》。
2007年12月21日,中粮公司董事会收到姚红英女士、屯河时秀辉先生关于申请辞去本公司董事职务的第届董事报告,姚红英女士、时秀辉先生因有其他工作安排,个人提出申请辞去现任的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两位董事的辞职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姚红英女士、时秀辉先生辞职不会影响本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人员的辞职。本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提名推荐合适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本议案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管辞职的议案》。
2007 年12月2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余天池先生关于申请辞去本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报告,余天池先生因有其他工作安排,个人提出申请辞去现任的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余天池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本议案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衷心感谢姚红英女士、时秀辉先生、余天池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
特此公告。
中粮新疆屯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0 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