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成都讯(记者刘铭)近日,川渝出台场监川渝两地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川渝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第一批)》(以下简称《不予处罚清单》),跨省涵盖注册登记、域市予处广告、管违价格、法行罚清市场秩序、川渝出台场监知识产权、跨省产品质量、域市予处认证认可、管违食品安全等9类市场监管领域的法行罚清43项不予处罚事项。该清单作为全国首个跨省域市场监管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川渝出台场监主要有以下特点:
细化不予处罚标准。跨省《不予处罚清单》对43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的域市予处适用条件和不罚类型进行了具体化、清单化规定,管违并对“违法行为轻微”“初次违法”“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危害后果轻微”等适用条件规定了明确的法行罚清判定标准,增强了法律规定的可操作性,确保了行政处罚的规范统一。
实现行政处罚标准跨区域衔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完善行政处罚等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动行政执法标准跨区域衔接。川渝两地市场监管局多次联合深入执法一线调研,经过反复研讨论证,对9类市场监管领域的43项不予处罚事项形成跨省域的统一适用标准,并要求川渝两地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能用尽用”原则积极组织实施《不予处罚清单》,实现了行政处罚标准跨区域衔接和统一。
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不予处罚清单》强调,依据清单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的,要通过责令改正、说服教育、警示告诫、约谈指导等措施,督促经营主体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实现行政处罚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川渝两地市场监管局联合出台《不予处罚清单》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行政执法“异地同标”“同案同罚”,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市场监管法治一体化建设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川渝两地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动行政执法标准跨区域衔接和统一,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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