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船上法庭白洋淀人民法庭庭长张林杰(左)带领工作人员来到荷花大观园,白洋进行案件调解。淀里河北日报记者 曹铮摄
碧波荡漾间,船上法庭一艘小船行驶在白洋淀上。白洋一个“船把式”,淀里一名审判员,船上法庭几名书记员,白洋雄安新区安新县人民法院白洋淀人民法庭便在船上开始了一天的淀里工作。这个“搬”上船的船上法庭法庭,被淀区群众亲切地称为“船上法庭”。白洋
5月24日,淀里记者跟随白洋淀人民法庭庭长张林杰一行,船上法庭登上停靠在白洋淀旅游码头的白洋一艘小船,记录“船上法庭”乘风破浪去办案的淀里故事。
当天,张林杰一行要调解一件租赁案。原告租下荷花大观园的场地后,转租给被告经营一家冰雪项目游乐场。游乐场停业后,双方因房租问题产生纠纷,打起官司。原告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被告给付场地租金。
“既要充分考虑原、被告双方的情况,还要保护荷花大观园的利益,看能否调解结案。”在开往荷花大观园的船上,张林杰一边翻着案卷,一边跟法官助理刘雪纯说。
小船穿行淀中,近处荷红苇绿,远处水天相接。“白洋淀水面宽广,周围乡镇群众原来出行主要依靠船只。”张林杰指着身后的广阔水域向记者介绍。为满足水区群众的司法需求,2016年,安新县人民法院正式设立了集中管辖安新县白洋淀水区群众民事纠纷及旅游纠纷案件的白洋淀巡回法庭,后更名为白洋淀人民法庭。
15分钟后,船靠了岸。张林杰一行跟原告律师会合后,一起来到涉案场地。“里面还有很多游乐设施、发电设备,我们希望被告能直接转给我们,被告也有这个意向。”原告律师说。
“如果原、被告双方都同意这么办,那最好了。既可以解决问题,又不影响景区的正常经营。接下来双方还有什么要求,可以再接着协商。”实地查看涉案场地后,张林杰打算回去继续跟原被告双方沟通,对案子进行调解。
第一站目的地的工作结束后,张林杰一行乘船驶向王家寨村望月岛。码头上一座白灰色平房特别“打眼”,门上挂着一个门牌,上面写着“巡回审判点”。这是安新县人民法院于2016年10月设立的白洋淀巡回法庭巡回审判点。当地村民叫它“家门口的法庭”,而游客则称其为“我们身边的法庭”。像这样的巡回审判点,在水区乡镇及白洋淀主要景区共有7个,法庭干警可携带移动便携式数字法庭系统,开展常态化巡回审判工作。
“如今,白洋淀人民法庭还在水区村镇设立法官工作站,在白洋淀景区设立化解旅游纠纷巡回审判点,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适当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尽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张林杰介绍,截至目前,“船上法庭”共审结各类案件1450件,诉前调处民事纠纷586起。辖区民事案件从设立之初的年均400件下降到200件左右。
走出巡回审判点,张林杰一行再次登船。小船乘风破浪,快速向前行驶。
“以往水区群众立一件案件、拿一份调解书都需要乘船到县城再乘车到法院,来回折腾费时费力。‘船上法庭’现场受理案件,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立即进行调解或庭审工作,当事人立案、领取法律文书再也不用到法院来回奔波。”张林杰说,除了乘船到不便开车前往的村庄、景区外,白洋淀人民法庭在船上办案也是常态。
“原来,这39个淀中村分属几个庭,不同的村子办案得找不同的法庭;整合后,39个村的村民需要司法服务,把法庭开到群众‘家门口’,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让百姓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张林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