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重庆讯(记者刘文新)位于重庆市大足区居然之家卖场的跑路“艺龙木门”商铺突然关门歇业,其负责人康某拒绝接听电话,家居经销导致多名消费者无法在约定期限内得到定制的商重讼家居产品。重庆市大足区消委会受理其中6名消费者的庆大权申请,支持消费者通过集体诉讼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足区9月8日,消委大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持集大足区消委会秘书长在法庭上发表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意见。体诉
集体诉讼庭审现场。
消费者杨先生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家居经销3月22日,商重讼他到大足区居然之家卖场(西南城店)选购木门,庆大权最终与位于四楼的足区“艺龙木门”商铺签订《木质门及配套产品统一销售合同》,定购了6套实木门、消委1套入户门,持集总价26880元,约定35日内交货。杨先生通过微信向商铺负责人康某支付预付款23880元,康某承诺将预付款转支给居然之家。
5月4日,“艺龙木门”商铺销售人员告诉杨先生,商铺招牌已被拆除,家居产品全都搬空了,老板康某既不接电话,也不回微信,之前订购的7套门无法送货。
消费者周女士于3月1日向康某支付2000元定金,订购了一套楼梯扶栏。5月10日去取货并申请安装时,发现“艺龙木门”商铺已人去楼空。
消费者龙先生于2月20日,在支付5000元定金后订购了隔间、楼梯、实木门、橱柜、衣柜等全套家居产品。当“艺龙木门”商铺卷款“跑路”时,他连家居产品的效果图都没看到。
多位消费者先后向大足区消委会投诉,大足区消委会十分重视,与居然之家卖场取得联系,了解到商铺由于资金链断裂,被迫关门歇业。
大足区消委会在“艺龙木门”商铺张贴告示,提示与店铺签订了合同,支付了定金、预付款,却未得到家居产品的消费者,及时到居然之家办公室登记。经统计,到消委会及居然之家投诉登记的消费者共有14名,其中8名消费者将定金或预付款支付给了居然之家,6名消费者支付给了康某个人账户,金额共计110936元。
大足区消委会了解到,康某于2021年9月1日在居然之家4楼1076-1-4-017号摊位开设商铺,代理销售及安装“艺龙”品牌木业产品,并向居然之家缴纳了保证金。经大足区消委会多次调解,居然之家同意对将定金或预付款支付给居然之家的8位消费者进行“先行赔付”。截至6月15日,居然之家向这8位消费者支付“先行赔付”金达69800元。居然之家表示,另外6名消费者由于将定金或预付款支付给了康某个人,只能向康某个人主张权利,要求其退还相关款项。大足区消委会多次联系康某,督促其继续履行合同或将相关款项退还给消费者。康某以各种理由推脱甚至拒接电话,导致调解工作无法进行,消费者被迫重新订购商品,既造成了经济损失,也延误了装修进程。
大足区消委会表示支持这6名消费者通过集体诉讼方式将康某诉至法院,支持集体诉讼的方式主要有:提供与诉讼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进行诉讼程序指导;协助收集证据,推选诉讼代理人;向人民法院递交支持消费者起诉的意见书,参与案件庭审,表达消委会观点;受人民法院委托协助组织诉前、诉中调解;案件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若消费者一方胜诉,协助消费者敦促经营者履行相关法律文书;若经营者拒绝履行,协助消费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8月17日,6名消费者向大足区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书,9月8日,大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由于疫情管控原因,被告康某无法前往大足区参加案件庭审,大足区人民法院便通过“云上法庭”进行在线审理。
庭审中,大足区消委会秘书长杨才建以支持起诉人身份,发表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意见。6名消费者分别提出解除合同、双倍返还定金,退还预付款的诉讼请求。被告康某承认收取了消费者的定金或预付款,但没有按合同约定向消费者提供商品及安装服务。康某辩称由于疫情等原因,商铺资金链断裂,已无法继续经营,希望6名消费者放弃双倍返还定金诉求,其争取近期全额退还消费者已经支付的款项。
9月13日,大足区消委会秘书长杨才建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康某在未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擅自拆除商铺,未能按合同约定向消费者提供家居商品及安装服务,造成消费者经济损失,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本报将继续关注事态进展。
责任编辑:赵英男上一条:吉林长春发布消费提示:艾灸养生切莫忽视消费安全下一条:北京市消协发布大数据“杀熟”调查报告 部分平台新、老用户购物同款不同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