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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发布5起安全生产执法“筑安”行动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11-15 19:53:53

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贾珺)11月2日,筑安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对外公布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筑安”行动中查处的北京5起典型案例,其中,发布法行远洋亿家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使用未经定期检验,起安全生电梯的违法行为,被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管局给予罚款23万元的产执行政处罚。

据了解,动典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紧盯关系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的型案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专项“筑安”行动、筑安安全生产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北京重拳打击惩治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发布法行电梯等特种设备,非法拼改装电动自行车、起安全生三四轮车,产执规模以上商超、动典餐饮单位未落实安全生产规定等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型案今年,筑安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已对687家经营主体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共计1046余万元。

远洋亿家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北京市通州区某小区内电梯的使用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在电梯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致使上述电梯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后仍然继续使用,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有关规定。2023年9月1日,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3万元的行政处罚。

经抽样检验,北京朗坤防水材料有限公司销售的弹性体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不符合GB18242—2008《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中PY类Ⅰ型3mm标准要求,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不符合GB23441—2009《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中PY类II型3mm标准要求,检验结果均不合格,违反了《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2023年7月5日,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5.59余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920元的行政处罚。

北京市运通凯电梯公司作为北京市密云区某小区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上述电梯进行维护保养,致使上述电梯在缺少2次日常维保和1次季度维保的情况下仍然继续使用,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有关规定。2023年7月3日,密云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北京振耀商贸有限公司私自对销售的某品牌2个型号共4台电动自行车的4G模块、控制器、短路保护器等进行非法改装,经检测,上述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国家标准,违反了《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有关规定。2023年8月7日,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北京方圆荣和商贸有限公司为地下经营面积1400平方米的超市,设有集中收银区,但其未在集中收银区设置无购物出口,不符合“设有集中收银区的超市等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应当在收银区设置无购物出口”的规定要求,违反了《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有关规定。2023年7月6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1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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