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仪器网 时事热点】 在科技日新月异的家内建设及材境今天,创新已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蒙古核心动力。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在科学技术领域的新批研究与开发能力,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批自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计划建设一系列自治区重点实验室,治区重点造环涵盖化学、实验室涉材料、料制制造、家内建设及材境环境和信息等关键领域。蒙古公示期自2024年6月21日至6月28日。新批
2022年以来,批自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厅通过充实、治区重点造环调整、实验室涉整合、料制撤销及新建等方式,家内建设及材境分批次、分领域开展自治区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工作,此前已完成农牧业、能源领域重组。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自治区重点实验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具有高水平的学科或行业带头人,固定人员在25人以上;具备相对集中的实验用房,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具备良好的科研设施和仪器设备等实验条件,科研仪器总值在1000万元以上。
原文如下:
关于拟批准建设化学、材料、制造、环境、信息领域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的公示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自治区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工作方案》要求,结合自治区化学、材料、制造、环境、信息领域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比较优势,拟在化学等5个领域布局32家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现将拟批准建设的自治区重点实验室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4年6月21日至6月28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自治区科技厅提出书面意见。匿名、无联系方式、无具体事实根据、超过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朱叶丹 0471-6328615
莫日根 0471-6328620
附件:拟支持建设的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年6月21日 拟支持建设的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名单 相关资料下载:
拟支持建设的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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