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庐阳区试点市民监督城管执法。城管诚意市民跟随在庐阳区城管执法队员身后,执法制需对他们的市民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并评分。每一名监督员的监督评分结果将可能影响到队员的“命运”。(4月11日《新安晚报》)
在媒体和市民的拿出注视下,当天庐阳区城管表现不错。城管诚意涂抹在城管身上的执法制需暴力因素被公开与透明消减了不少。这是市民一次有益的探索,不可否认其破冰作用。监督但是拿出咂摸新闻的某些话语,总感觉不是城管诚意个味儿,总会让人担心制度会变形,执法制需执行会走样。市民
合肥市城管局副局长闻仲平说,监督任何制度最初都会存在瑕疵。拿出这句话没错。制度瑕疵的产生有三种,其一人力不逮,其二是疏忽遗漏,其三是故意为之。人力不逮,实属人的认识局限,当然可以宽恕。遗漏疏忽,等而下之,其心可能出于善意。故意为之,最次,其心可诛,制度已被他玩捏于手中了。
这篇新闻虽短,但是足以嗅出庐阳区城管局的诚意。这种诚意是欠缺的,制度的瑕疵也是显而易见的。显而易见,当属故意为之。我等对制度的担忧又一次隐隐泛起。
瑕疵在哪?其一,城管局握有城管执法监督员的招募权。倘若城管局不招募,报名的市民再多又有何用?其二,城管局确定执法监督员的方式是随机抽取。随机抽取是一种很公平的概率抽样。但是这种抽样发生的概率是一月一到两次!对于每天都要上街执法的城管而言,他只要在那一两天守规矩即可。对于每天都和城管打交道的摊贩而言,他只能每月一两次迎来城管的笑脸。一月一到两次的监督参与,好比远在灯塔上的蜜糖,虽然光亮,舌头难以企及。
其三,如何保证市民报名的通道不被城管局安插的人员垄断?这也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制度设计。显然,城管局自己不能当报名通道的把关人。即使城管局做到公正,也难免瓜田李下的嫌疑。但是新闻中明确表示:城管部门将根据报名情况,筛选出一个执法监督员的大名单。其中深意,足以让人疑窦丛生。
其四,倘若市民无人应征,城管局将面临无米下锅的窘境。倘若市民都忙,都意识不到监督城管执法也是为建设和谐社会尽义务,倘若都自愿放弃监督权,又该如何?个人自由固然重要,尽公民义务亦然分量不低,督促机制必然需要。因此城管局应和社区或者单位、公司协调与联动。社区应推荐人来参加,单位、公司应保证职工抽出时间参加监督不被批评。如同西方法院的陪审团,每个公民都可能被抽中。被抽中公民工作的单位都要保证该公民顺利履行职责,不批评,不扣工资,无条件支持。
是的,任何制度最初都会存在瑕疵。关键是制定制度的人是否有诚意,诚意若在,瑕疵自会规避。倘若制度瑕疵如此明显,则会演变成故作姿态,制度也将崩塌无疑。(温江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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