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颁布实施新的集团投资管理办法 2008-04-21 在“三原则、六规范”的颁布办法总体要求下,近日,实施集团公司修订并正式印发了《投资及产权转让管理办法》。投资
当前,管理集团规模和效益已跃上了新的集团平台,如何更好地发挥投资在企业发展中的颁布办法重要作用,实现商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实施有机融合、实现低成本扩张,投资是管理摆在我们面前的新课题。选择合适的集团投资领域,推进有序的颁布办法投资工作,推动商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实施有效结合,是投资集团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提高投资收益、管理控制投资风险、提高管理制度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匹配性,集团公司在调研各成员公司实际并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完成了对原有投资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
修订后的《办法》要求集团各成员公司在选定投资项目时,应严格遵循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并具备良好的市场前景、较强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投资实施过程中要有完整、务实、操作性强的项目实施计划和具备项目实施能力的管理队伍。在规范公司投资决策程序,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提高投资后的整合管理水平,确保投资资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促进资本效能最大化。
此次修订还对投资管理流程进行了优化,明确提出对于固定资产投资额较小、经营管控模式较为成熟且拟设网点较多的连锁分销项目,由子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交全年网点建设可行性报告,在具体实施时无需逐次上报。《办法》顺应了扁平化管理的发展趋势,明确提出了不得新设集团四级子公司,缩短管控链条,减小管控风险。《办法》还提高了对净资产规模较大的成员公司的投资授权额度。《办法》还提供了可行性分析报告范本,进一步提高了制度的可操作性。
此外,《办法》进一步规范了产权转让管理,明确了产权转让方式、程序、职责等,以期达到进一步促进资产合理流动和业务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 (戴榕) 上一篇:集团召开2008年外贸工作专题会议 下一篇:集团荣获“全国商务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