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长沙讯(记者余知都)据悉,湖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省举施条4月25日,办消保护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举行《条例》宣贯会,费者法实邀请中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权益博士生导师王红霞对《条例》主要内容及亮点进行解读,例宣湖南省市州消保委及部分县区消保委秘书长参加宣贯会。湖南
在宣贯会上,省举施条王红霞指出,办消保护新出台的费者法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坚持人民中心、秉持审慎立场,权益恪守合法、例宣追求高效,湖南全面优化共治系统、省举施条充分运用“软法”之治、办消保护着力完善“预防性制度”,汇聚了十年来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经验,展示了新时代中国科学立法的水平。王红霞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的亮点与留白”为题进行宣讲授课,她从消保工作的角度阐述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的十大亮点,介绍了《条例》如何从制度上切实回应消费者面临的事前“冷不丁”、“选不明”事后“找不着”、“证明不了”等消费和维权顽疾,而“高效”或是该《条例》的最大亮点。她指出,《条例》为今后的消保工作提供了遵循,也为后续的消费者保护相关立法指明了方向、预留了空间。
受训学员纷纷表示,《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观念,重点在细化经营者义务、强化国家保护、完善争议解决等方面作出了详实规定,特别是对预付式消费、直播带货、“一老一小”“霸王条款”、自动续费、“刷单炒信”“大数据杀熟”、强制搭售等新领域、新问题,作出了专门的规定,为解决疑难消费纠纷提供了坚实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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