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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拆线行为更涉嫌犯法

发布时间:2024-11-15 15:48:30

  刚满20岁的医生小曾是仙桃人,几个月前开始在首义园一家饭馆打工。拆线5日晚洗盘子时,行为嫌犯小曾右手的更涉大拇指和无名指不慎被摔破的盘子割伤。由于伤口较深,医生他血流不止,拆线厨房一起工作的行为嫌犯工友立即将他送往离饭馆一街之隔的武汉市第三医院。当他走出手术室时,更涉听到现场有医护人员说:“要么交钱,医生要么拆线!拆线”得知钱不够,行为嫌犯小曾默默举起了石膏还未干透的更涉右手,等着医生把石膏和线拆除。医生拆线的拆线时候,没有用麻药,行为嫌犯小曾疼得咬牙咧嘴,没有吱声。(据2011年8月7日《楚天都市报》)。

  看到这样的报道,刚强的小曾,不就是因为一个穷字,不用麻药,拆掉刚刚缝好的线,不免让人心酸落泪。我国《执业医师法》明确规定:“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而我们看到的医院、医生,所表现出来冷漠、无情,让人心寒。

  在网络、媒体的挞伐之下,昨日,事发医院武汉市第三医院经过充分调查后认定,报道事实准确,并对当事医生做出停职离岗处分,并向全院通报批评。

  对于医院快速反应的做法,无疑是正确的,但笔者并不认同这件事情就此落幕,其实当事的医生已涉嫌伤害他人,之于是伤害罪,还是轻伤害,那应该由有权部门来鉴定。

  其实医院提供的服务也是商品的一种,不过他们提供的是特殊服务。当医院提供服务以后,患者拿不出钱来,如果是购买药品,可以退回,因为钱不够,而当手术或急救时,这种服务和其他服务就有了很大区别。上述小曾的手术已经做完,钱不够,又对于手术费用有争议,医院此时采取的方法只能是减免部分费用,或者诉诸于法律进行追讨,这是正当的做法。而对于做完的手术,进行回复,这就构成了伤害,一般情况下,你做完的手术应该就是说明病患得到了控制和治疗,间接地说也就是恢复了正常,你此时的拆线行为,完全可以看成是对人的伤害,况且拆线的同时也是对伤口的二次伤害。

  医院,救死扶伤的地方;医生,妙手仁心的职业。而在7月27日晚,河北安国市中医院救护车接走一名被撞伤的女性病人,认定其为流浪人员且有智力障碍,未对其做进一步检查。值班副院长在询问其病情后,令将其“送”至邻县境内。28日,该女子被发现死亡,目前涉事医院副院长等5人被刑拘。(8月6日中国新闻网)。

  当今,在某些医院和医生眼中,他们的职责就如同真的在出卖商品,不过是在完成一桩交易,从收钱、治病,医生变成了生产流水线上的工人,严格遵照规则行事。河北安国市中医院涉事医院副院长等5人被刑拘,观者无人称其快,因为此事的沉痛,或许并不在医院的本身,而是人性的沦丧,后者被刑拘,前者呢,仁者医心,质问拆线的医生悲悯之心何在?你可知道,你的拆线行为,也已经涉嫌犯罪?

  当然,这绝不是偶然现象,也不会是最后一起事件,在谴责漠视生命、丧失医德、见死不救的丑恶行径的同时,痛心、沉痛都在拷问着我们的制度,或许制度的本身就是罪魁祸首,如何杜绝见死不救,让医院回归救死扶伤的本质,只有在完善制度基础上,将各方利益均能有效保障,才是治本之策。(作者:黄国胜)

责任编辑:hdwmn_c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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