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中粮真实、准确和完整,屯河对公告的股票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交易
一、异常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2008年3月28日、波动3月31日、中粮4月1日,屯河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股票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交易有关规定,属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异常
二、波动公司关注并核实的中粮情况
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未发生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屯河情形。经询问公司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股票公告截至目前,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应予
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是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本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粮新疆屯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