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王朝在创立皇帝制度的公卿同时,还总结了战国时期各国的制度职责至少官僚制度,并对其进行了取舍,产生朝丞建立起了一整套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国家服务的公卿中央职官体系,即三公九卿制度。制度职责至少下面趣历史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的产生朝丞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三公,公卿一般是制度职责至少指丞相、太尉、产生朝丞御史大夫。公卿但实际上,制度职责至少秦朝设的产生朝丞是丞相、国尉、公卿御史大夫。制度职责至少汉代,产生朝丞国尉才被改称为太尉。
丞相制度是秦代中央官制的核心。“相”作为一个官职出现得很早,但直到战国末年,它才成为“百官之长”,被称为相国或邦相。战国时代,秦武王在秦国设立了丞相,樗里疾、甘茂即是秦秦武王的左右丞相,此后秦国一直设有丞相。秦统一后,正式确立了丞相制度。
丞相制度建立后,世卿世禄的选官制度被彻底废除,中央任免官僚的权力由皇帝和丞相掌控。这样一来,丞相制度一方面抑制了贵族专权,中央集权得到加强;但另一方面,宰相成为制约皇权的重要力量,又成为不利于中央集权的一个因素。因此,在此后的中国历史上,围绕皇权和相权的斗争就从未停止过,直到明代,朱元璋索性废除了丞相,这一斗争才得以终止。
秦代的丞相权力十分大,他总揽全国政务,辅助皇帝处理全国政事,上至天时,下至人事,掌丞天子,助理万机,一切国家大事,都要丞相过问。秦代文书流传下来的较少,在秦朝短短的十五年里,见于史书的曾担任秦朝丞相的就有王绾、李斯、冯去疾等五人。从现有记载来看,秦代丞相的职责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为国家推荐人才,帮助国君选贤任能。例如,李斯能够进入秦国中央,就是依靠当时任秦国丞相的吕不韦的推荐。
第二,领百官议事,上奏皇帝。古代没有今天这样发达的交通和通讯手段,凡事都要几个人坐在一起来商量。丞相就是会议的组织者,凡有军国大事,丞相就要召集有关官员,商量事情的处理办法。会议结束后,丞相须将会议的结果上奏皇帝,并和皇帝商议、斟酌,共同决定最后的处理意见。例如,嬴政让百官议定自己的皇帝称号时,就是由丞相召集百官进行讨论的。
第三,监察和弹劾百官。赵高任丞相时,弹劾李斯及其子李由谋反,就是在行使丞相监察、弹劾百官的权力。
第四,主管郡县上地方官员的考核并对地方官员进行审计。
秦代是丞相制度的开创时代,也是丞相权力最大的时代,还是丞相最忙碌的时代。因此,当时的丞相都设有丞相府,丞相府上有一个集体班子,来帮助丞相出谋划策和处理政务。
但是,由于缺乏足够的史料,秦代丞相府具体的内部设置如今已不得而知,人员组成情况也无从知晓。但从李斯的经历来看,当时的丞相府是至少有舍人和长史这两个官职设置的。从汉代的情况推测,秦代的丞相府很可能还有丞相少史、东西曹掾、主簿、令史等官员设置。
丞相是秦朝的百官之首,丞相之下,就是御史大夫。御史大夫是一个相当于副丞相的职位。《汉书》记载:“御史大夫,秦官,位上卿,……掌副丞相。”御史大夫虽然是副丞相,但他比丞相还要忙得多。
御史大夫这一职位起源于御史,御史一般都是皇帝的亲信。因此,御史大夫设立后,其职责就相当于最高秘书,皇帝有许多事务都是直接交给御史大夫办理而不经过丞相。例如,秦始皇求仙问药期间,方士卢生等人欺君,畏罪潜逃,秦始皇就是派御史大夫追查此事。秦始皇三十六年,秦帝国的东郡发现了“始皇死而地分”的石刻,秦始皇也是派御史大夫前去追查。
可见,御史大夫是一个既要辅助丞相处理政务,又要帮助皇帝处理许多皇家私密事务的职务,职权十分重大,要处理的事务也很多。汉代有人曾说御史大夫“任重职大,非庸才所能堪”。具体来说,御史大夫的职责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为皇帝起草各类文书。御史大夫相当于皇帝的私人秘书,因此,这些文案类工作大多由御史大夫来做。
第二,处理皇帝交待的各种临时事务。除了秘书的角色外,御史大夫还扮演着秦帝国“救火队员”的职责。帝国境内哪里发生了突发事件惊动了中央,一般都由御史大夫前往调查。
第三,监察、弹劾、考核百官。御史大夫被称为副丞相,自然是担负有和丞相相同的职责。秦代的御史大夫和丞相一样,也有责任对中央和地方的各级官吏进行监督、考察和弹劾。
第四,掌管国家图书、密档和各类法律条文。这一职责,相当于集现在的国家图书馆馆长、国家档案情报处处长和大法官于一身,可见御史大夫的权力之大、职责之重。
御史大夫和丞相一样,也有自己独立的御史大夫府,此府与丞相府在秦汉时被并称为“二府”。
丞相和御史大夫,都是主管中央政治的权臣,军事上的事务大多由作为三公之一的国尉处理。
秦朝的国尉,相当于现在的最高军事顾问之职。秦代的国尉都是由能征善战或运筹帷幄的将领、军师来担任,例如白起、尉缭等,都曾出任秦国国尉。
秦始皇发动统一战争期间,战事十分频繁。始皇作为全国最高的军事统帅,负责将帅的任免,主持各类军事会议并决定军事战略。这些庞大复杂的系统性工作,并不是始皇以一人之力能完成的。其背后的智囊集团,就是以国尉为首的一批杰出军事人才。
但是,秦代只是形成了三公九卿制度的雏形,它并不完善。三公在秦代时的地位也是不平等的。丞相级别最高、位尊权重,是国家权力运行的核心。御史大夫的地位也很高,权责也很重,但权力和待遇都要在丞相之下。国尉的地位就更低了,御史大夫是皇帝的总秘书,而国尉实际上只是皇帝的军事秘书。这种情况在秦代和汉代前期十分明显,汉代后期三公的地位才渐渐变得平等,三公九卿制度也变得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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