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30日电 国家旅游局日前公布《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旅游旅游办法规定,局旅发生在境外的游不由事旅游不文明行为,由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或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旅游主管部门通过外交机构、文明旅游驻外办事机构等途径进行调查核实。发地
办法规定,主管地方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应联合相关部门、部门整合社会资源,调查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旅游旅游、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局旅人员产生的旅游不文明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向上一级旅游主管部门报告。游不由事
办法规定,文明媒体报道或社会公众举报的发地旅游不文明行为,由不文明行为发生地的主管旅游主管部门予以调查核实,当事人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旅游主管部门应予以配合。部门
办法规定,发生在境外的旅游不文明行为,由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或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旅游主管部门通过外交机构、旅游驻外办事机构等途径进行调查核实。
原标题:旅游局:旅游不文明行为由事发地旅游主管部门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