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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屯河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5 14:57:4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中粮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屯河并对其内容的第届董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相关公司股票走势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临时会议)的议决议通知于2010年11月2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中粮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0年11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屯河应参加表决的第届董事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议决议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中粮《公司章程》的屯河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第届董事

一、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北海华劲糖业有限公司购买蔗糖的中粮议案》。

本议案7票同意,屯河0票反对,第届董事0票弃权。郑弘波、孙彦敏回避表决。

本议案详见《关于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向北海华劲糖业有限公司购买蔗糖的关联交易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两项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10年12月17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十一月三十日

(来源:集团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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