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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通告16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

发布时间:2024-11-15 14:32:37

中国消费者报南昌讯卢素珍  记者朱海)12月21日,江西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布通告,通告曝光食用农产品、批次品饮料、抽检餐饮食品等3大类食品中抽检发现的不合16批次不合格食品,主要涉及微生物污染、格食农兽药残留、江西重金属污染和质量指标问题。通告

近期,批次品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对糖果制品、抽检食用农产品、不合乳制品、格食饮料、江西水产制品、通告餐饮食品等6大类共556批次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批次品其中,糖果制品129批次,合格129批次;食用农产品105批次,合格100批次,不合格5批次;乳制品99批次,合格99批次;饮料94批次,合格85批次,不合格9批次;水产制品79批次,合格79批次;餐饮食品50批次,合格48批次,不合格2批次。

微生物污染问题。由上饶市广丰区凌锋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上饶市鸡龙山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秦峰鸡龙山泉天然饮用水,经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检验,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由大余县帽子峰食品饮料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大余县五岭珠天然饮用水厂生产的帽子峰泉(包装饮用水),经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由江西月照峰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月照峰矿泉水,经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检验,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由兴国县赣顺农产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九点姜粉(固体饮料),经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由江西雄峰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润岩饮用山泉水,经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由赣州雪溢饮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峰山人佳山泉水,经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由上饶市朝溪泉实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饮用山泉水,经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检验,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由永新县赣新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包装饮用水(赣新六化水),经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检验,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由吉水县百川饮用水厂生产销售的百川饮用纯净水,经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检验,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由南昌市青山湖区罗子烧菜馆销售的,标称南昌市文斌洗涤服务有限公司生产的复用餐饮具,经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检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农兽药残留问题。由万年县亿资联商贸食品店销售的黄丫头(鱼),经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由九江联盛超市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九江浪井店销售的鳊鱼,经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由吉安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销售的生姜,经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吉安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重金属污染问题。由南昌市东湖区万氏水产行销售的梭子蟹,经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由南昌市东湖区万氏水产行销售的虾姑,经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质量指标问题。由青山湖区龚文军快餐玻璃厂店销售的腊猪鼻子,经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检验,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食品抽检处负责人告诉记者,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并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查清产品流向、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消费者如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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