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南宁讯(记者顾艳伟)近日,广西桂林格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2年第1号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批次跟据通告,乌骨此次桂林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共抽取食用农产品、鸡乌鸡肉酒类、不合粮食加工品、广西桂林格食用油、批次油脂及其制品、乌骨肉制品、鸡乌鸡肉淀粉及淀粉制品等6大类食品255批次样品。不合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广西桂林格检出兽药残留不合格样品2批次。批次
其中,乌骨在桂林灵川县家惠超市有限公司抽检的鸡乌鸡肉纯正乌骨鸡,甲氧芐啶的不合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在广西冠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桂林万达店抽检的荣健乌鸡肉,甲氧芐啶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问题,桂林市市场监管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处理,督促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桂林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应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