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贾珺)记者日前从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北京近3年来,积极监管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转变监管理念,推行持续打造市场化、柔性法治化、年免国际化营商环境,罚总积极探索柔性监管方式,额达不断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余万元进一步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北京为优化北京市营商环境作出一系列努力和探索。积极监管据统计,推行近3年来,柔性北京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行政指导万余次,年免截至2022年8月,罚总全市有违法事实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案件近3000件,额达免罚总额达9000余万元,不予立案案件4700余件,责令改正案件3600余件。
据介绍,行政指导是贯穿于行政执法全过程的一套行之有效的柔性执法制度,是市场监管部门为预防违法行为或消除轻微违法状态以及促进经济发展,基于法律精神和原则,在行政相对人同意或协助下采取的非强制性行政措施。近年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深入推进助成性和调停性行政指导,将行政指导融入市场主体准入、市场经济监管和行政执法过程中,重点围绕企业注册登记、广告、食品安全、价格、产品质量、网络监管等领域,全面提升行政指导效能,督促市场主体落实责任、加强自律并规范自身行为。
目前,北京市各区局形成许多行之有效的做法,如大兴区市场监管局以行政提示书、行政告诫书、行政建议书为载体,坚持先提示、后告诫、再处罚的“三步式”柔性执法方式,对“轻微违法”的情形不予立案、不予处罚而予以警示教育规范,做到从查处案件向规范、指导和查处相结合转变,从事后查处为主向事前防范为主转变,从个案查处向行业整体规范转变。
2020年7月,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清单》,容错纠错清单共79项,涵盖企业登记管理、广告、食品安全、价格、产品质量、网络监管、计量、认证、标准化、合同、商标等11个市场监管执法领域,对行政处罚法不予处罚的规定予以细化。
在推进过程中,延庆区市场监管局制定《关于食品类案件适用过罚相当原则指导意见》,根据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后果、主观故意情况、主体配合积极改正、货值金额大小、违法时间长短等情况,结合新修订的处罚法规定的过罚相当、处罚教育相结合、首违不法等原则,通过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适当采取从轻、减轻处罚,从而降低处罚额度,减轻案件查办阻力、减轻企业负担,实现市场监管与秩序规范的双赢目的。自意见实施以来,共给予减轻处罚食品类案件120余件,减轻罚款600余万元。
在总结前期容错纠错清单改革经验基础上,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加大执法方式改革力度,2022年5月印发《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涵盖了可能实施强制措施的绝大多数领域共计12类,涉及商标、广告、企业监督管理、计量、专利、价格、食品等7个业务领域。清单实施后成效明显,切实减少了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据介绍,今后,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将根据执法实践情况,注意收集、汇总适用不予强制清单时发现的问题、市场主体的反馈以及典型案例,动态完善清单的适用范围及条件。
责任编辑:赵英男上一条:辽宁营口:多措并举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下一条:北京东城多措并举保障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