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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物产集团成员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换届工作问答

发布时间:2024-11-15 15:10:43

浙江物产集团成员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换届工作问答 2011-04-14 落实“三个认同” 实施一体化配置 确保集团成员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换届工作顺利完成 按照集团公司对下属成员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任期制的浙江治理制度化安排,今年4-5月,物产问答集团公司将统一组织实施对各主要控股成员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集团结构定期换届工作。 集团公司党委、企业董事会对本次换届工作高度重视,法人将其列为集团今年重点工作之一,换届研究制定了《浙江物产集团控股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换届实施方案》。工作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浙江治理董事长胡江潮对换届工作作出指示,物产问答要求本次换届工作达到“规范性、集团结构透明度、企业信任感和胜任高的法人有机统一”。在党委的换届统一领导下,集团公司成立了换届工作考察组,工作具体负责对本次换届工作的浙江治理组织和实施。 为了扩大集团广大职工群众对本次换届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提高集团选人用人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现就本次换届工作的有关问题问答如下。 问:物产集团在下属成员公司中推行法人治理结构换届任期制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答:实行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换届任期制,是浙江物产集团推进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从2008年开始,集团建立了对下属控股成员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以3年为一届的换届任期制和党委、纪委同步换届制度。今年,是3年任期到期的“换届之年”。这是浙江物产在“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在有望进入“世界500强”的新形势下,加强企业高管团队建设、提升现代公司治理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现代企业治理的一项重要制度性安排,也是今年集团成员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的头等大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实施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定期换届任期制,是新形势下国有企业深入推进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法人治理结构换届任期制是现代企业治理理念下,有关企业所有权、控制权、决策权、经营权及其委托代理关系的一整套法律、文化和制度性安排,具有动态、契约、期限的特点,是推进国有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改革的核心。浙江物产集团通过定期换届的制度化安排,实行以3年为一个任期的聘任制,并组织统一的届中考核和首次聘任人员1年试用期考核,是为了更好地推进现代企业制度改革、促进提升发展;通过换届,促进集团成员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优化更新,达到“出资者放心、经营者尽心、员工用心”的目的。 (二)实施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换届任期制,是新形势下深入贯彻“战略升级、提升发展”方针、积极实施集团“十二五”发展规划、“立足世界500强”的重要保障。集团法人治理结构换届坚持“出资者认同、市场认同、员工认同”的原则,按照集团事业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选拔和配置一批具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理念和全球化经营视野、掌握现代流通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德才兼备的企业高管团队成员,形成集团新一届高管团队,担负起深入推进集团流通产业化事业、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的现代流通企业集团的重任。同时,通过换届,从现有中层骨干队伍中发现和选拔一批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建立起集团后备人才库,为集团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储备各类人才,使集团事业发展后继有人。 (三)实施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换届任期制,是物产集团高管团队与时俱进、不断优化提升的内在要求。近几年来,物产集团的事业取得了持续较快的发展,很重要的一方面,得益于建立起一支优秀的高管人员队伍。随着集团的进一步做大做强、尤其是新业态的不断涌现,需要对各成员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和高管团队进行进一步优化、配置、组合、提升。通过定期换届和综合考评,促进成员企业高管团队成员能力素质与时俱进、完善提升,以适应集团“后千亿时代”战略升级、提升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 (四)实施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换届任期制,是广大职工群众参与企业民主决策、实现民主权利的有效渠道。坚持和实施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换届任期制要与完善企业民主管理机制结合起来,坚持走“群众路线”,重视和落实换届工作面向全体职工的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要求,认真听取广大职工群众对企业选人用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以及经营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集团公司党委、董事会选配好新一届法人治理结构提供重要的依据。   问:本次换届工作的总体要求有哪些? 答:根据集团公司党委、董事会的指示精神,本次换届工作总体要把握好五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坚持“三个认同”原则。“出资者认同、市场认同、员工认同”,是集团各成员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组成的基础,也是对股东负责、对客户负责、对员工负责的集中体现。换届中,要通过出资者评价、经营业绩展现、员工测评推荐等量化、可操作的形式,将“三个认同”原则充分融入到换届实施中去。 二是实施“一体化配置”。按照集团“全要素资源配置优化”与效率提升以及“一体化人力资源平台”建设的战略要求,着力推进集团范围人力资源优化配置,进一步打破各成员公司人力资源内部化、“部门化”的传统,巩固完善集团高管团队成员“能上能下、能流能转、能进能出”的一体化配置和交流机制。 三是强调能力素质提升。对标“世界500强企业”,按照职业经理人“9项修炼”的要求,提升集团高管团队成员在价值观引领、战略升级、全球视野、公司治理等方面的能力素质,强化物产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更好地适应集团“立足世界500强”的高效管理要求。 四是推进外派成长的职业生涯导向。根据集团外派管理有关规定,本次换届中,要注重培养和选拔在集团流通产业化事业推进中深入一线、外派建功立业的优秀经营管理骨干,作为集团深入推进流通产业化的战略性人才价值观。 五是建立后备人才库。通过本次换届工作,发现和储备一批优秀经营管理骨干,做好物产集团高管团队后备人员的选拔工作,进一步扩大集团选人用人的视野。   问:本次法人治理结构换届与以往相比,有那些新的特点? 答:本次成员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换届工作,面向集团实施“十二五”发展战略规划和“立足世界500强”的公司治理要求,集团公司党委、董事会对本次换届工作高度重视,要求在坚持“党管干部”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基础上,坚持走群众路线,把换届工作与完善现代企业民主管理机制结合起来,充分扩大民主范围、增加参与渠道、充分听取职工群众意见、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与以往相比,主要有以下几方面新特点: 一是突出了集团一体化人力资源配置、能力素质提升以及外派成长的职业生涯导向,符合集团流通产业化战略深入推进的要求。 二是清晰了新一届法人治理结构组成人员任职资格和能力素质要求。尤其是明确了任职年限、学历、年龄等基本条件,为新一届法人治理结构人员配置和职工群众民主推荐指明了方向。 三是扩大职工群众民主参与的范围和程度。从公布换届方案、进行广泛宣传报道、扩大测评推荐大会参加人员范围、尝试开展网络平台推荐、以及现任班子全员述职等方面,进一步扩大换届工作的透明度和参与度,并将民主测评推荐结果作为集团公司党委、董事会研究配备成员公司新一届法人治理结构组成人员的重要依据,充分保障和落实了集团广大职工群众对选人用人工作的民主权利。 四是进一步完善了对高管团队成员的测评要素。尤其是学习借鉴了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等上级部门在选人用人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探索开展对于“德”的“反向测评”,切实贯彻“以德为先”的干部选用原则。   问:本次实施换届的集团成员单位有哪些? 答:根据集团法人治理结构换届任期制的有关要求,由集团公司控股的各主要成员公司均纳入本次定期换届实施范围,包括物产金属、物产中大(物产元通和中大股份)、物产国贸、物产燃料、物产化工、物产民爆、物产物流等成员公司。另外,集团所辖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党政领导班子也将同时实施换届,其换届程序按照省委组织部和省委教育工委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问:对成员公司新一届法人治理结构成员有哪些任职资格要求? 答:物产集团高度重视高管团队成员能力素质提升的要求,从基本任职资格和职业能力素质两方面,对成员企业新一届法人治理结构组成人员提出了相关的要求: (一)基本要求 1、高度认同和践行浙江物产发展战略、企业文化、团队法则和“价值观引领”的要求,满怀激情、勤奋敬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职业行为。 2、熟悉现代企业管理,具有履岗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业绩比较突出。 3、原则上,担任企业领导人员正职的,应当具备同层级副职2年以上工作经历,未满2年的应当具备同层级副职和下层级正职累计5年以上工作经历;担任副职的,应当具有下一层级正职3年以上工作经历,未满3年的应当具备下一层级正职和下一层级副职累计5年以上工作经历。 4、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原则上,担任领导班子实职的,男性年龄不超过57周岁(1954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52周岁(1959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二)能力素质要求 根据物产集团对职业经理人的履岗素质要求,针对现代公司中董事会决策机构成员、经营班子执行机构成员的不同特点,本次换届对新一届法人治理结构组成人员提出了如下能力素质要求: 1、董事会组成人员 (1)具有较强的战略意识、全局意识和创新意识,具备对环境知变、适变、善变的敏感性、前瞻性和超前的预测能力、把握形势的能力。 (2)熟悉本企业经营业务,了解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发展动态,掌握行业的政策法规、企业经营、财务管理等知识。 (3)忠诚企业,维护股东权益,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 董事长还需按照“抓战略、把全局、精治理、觅项目、讲文化”的职业能力要求,修炼和提升战略决策、全局把控、改革创新、人际交往、组织协调等方面能力。 2、经营班子组成人员 (1)具有较强的执行能力,根据董事会下达的经营目标,具备制订、修改、监督、控制经营计划实施的能力。 (2)年富力强,具有丰富的业务工作经验,精通本企业经营业务,熟悉企业管理知识。 (3)具备职业经理人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好、重操守、讲诚信、有眼光、有能力、业绩优”。 总经理还需按照“强执行、善经营、管理优、财产好、职业化”的职业能力要求,修炼和提升战略执行、市场应变、经营决策、组织协调、分析判断、人际交往等方面能力。   问:本次换届工作的实施步骤和流程是如何安排的? 答:本次换届实施工作由集团公司党委、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组织,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一)公布方案 在换届实施前,通过《浙江物产集团报》和集团门户网站(www.zjmi.com),对本次换届工作进行公开的宣传报道,让广大职工群众充分了解集团坚持和实施法人治理结构换届任期制的理念、原则和重要意义,掌握本次换届实施的范围、任职资格条件、民主推荐范围、程序步骤和相关政策要求等,促进选人用人工作群众满意度的提升。 (二)测评推荐 根据“三个认同”的原则,分集团总部和成员公司两个层面,进行民主测评和推荐。 集团总部测评推荐由集团公司领导和总部职能部门正副职参与,采用书面测评和推荐的方式进行。 成员公司测评推荐采取召开测评推荐大会以及口头访谈等方式进行,其中: 1、参加测评推荐大会的人员包括:成员公司现任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班子成员和近期退下来的原高管团队成员,职代会代表、中层以上经营管理骨干、本级部门助理级以上人员、所属子公司领导班子等相关人员。 2、全员述职:结合任期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撰写3年任期内公司领导班子述职报告和领导班子个人述职报告,并在大会上进行会议述职。 3、民主测评:现场发放测评量表,与会人员根据领导班子及个人述职报告履职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4、民主推荐:针对成员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职数配置及岗位要求,由参会人员进行民主推荐。原则上,新一届法人治理结构组成人员,需在现任班子成员或中层正职及以上人员中推荐;推荐为班子正职的,需在现任班子成员中推荐;后备人员不限推荐范围。推荐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与口头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并选择1家成员公司尝试采用“网络平台推荐”的方式,以扩大员工参与的范围。 (三)组织考察 测评推荐结束后,集团公司党委、董事会将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研究确定相关成员公司新一届法人治理结构组成人选考察对象名单。经考察预告后,再由集团考察组采取个人访谈和查阅相关材料等方式进行组织考察。访谈考察的人员范围包括集团总部职能部门正副职,成员公司现任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班子成员、近期退下来的原高管团队成员和公司中层、职代会代表等。 (四)酝酿决定 集团考察组根据测评、推荐和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材料,报集团公司党委、董事会酝酿和会议讨论决定。 (五)任前公示 实行拟聘人员任前公示制度。通过张贴公告、网站公示等形式,对拟聘人选在集团总部和拟任职成员公司进行为期5天的任前公示。 (六)委派聘任 公示结束后,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进入任职聘任程序。在与拟任人员签订《履职承诺书》和开展“两书一谈”(本人及家属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和《助廉承诺书》,由集团公司领导对其进行任前谈话)等工作后,集团公司以《出资人意见书》的形式,向相关的成员公司委派股权代表、董事、监事,推荐董事长、监事会主席人选,或提名建议聘任公司经营班子成员等,成员公司则按相关法定程序进行确认、选举和聘任。   问:职工群众对本次换届工作反映意见建议和监督举报有哪些途径? 答:本次集团成员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定期换届工作,由集团公司党委、董事会统一组织领导,集团公司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在换届工作组织实施的全过程中,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集团公司纪委开通监督举报热线和电子邮箱,集团人力资源部也将开通有关换届工作的咨询电话和电子信箱,接受集团广大职工群众对本次换届工作的意见建议和监督举报等。如对有关人选有不同意见或发现其在换届过程中有拉票等行为,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向集团公司纪委或考察组举报和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来电和来信应告知真实姓名。对群众投诉、举报的有关问题,集团纪检监察部门及考察组要及时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并做好情况反馈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工作环境。   集团公司纪委监督举报电话:87054527,13958164075,监督邮箱:jtjw@zjmi.com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换届工作咨询电话:87054608,13867404185   上一篇:集团召开群团工作会议 下一篇:“十二五”首季集团经营工作“开门红”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