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决定,工商工作自今年3月1日起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总局自月执照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日起非公司企业法人、停止合伙企业、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营业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年检外国(地区)企业,及其他经营单位的工商工作企业年检工作。
这是总局自月执照记者19日从工商总局了解到的。
工商总局要求各级工商部门,日起抓紧做好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等一系列新制度的停止实施准备工作;结合本地企业和经济发展实际,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企业依法查处各类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营业行为,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年检
根据国务院新近出台的工商工作《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改革个体工商户验照制度,建立符合个体工商户特点的年度报告制度;探索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制度。
去年12月,工商总局已发文暂停了个体户验照工作。 (来源:新华网分享到:新华网北京2月1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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